领导叫你签字怎么规避责任
领导叫签字怎么规避责任:
第一,统一口径签。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签字是不能更改的,你问问领导当时支出的具体情况是什么,要打电话问,必须保持与领导绝对一致的口径,不能够前后矛盾。
第二,搞清情况签。以后领导让你签字,如果你不知情,你不能硬邦邦的说,我不承认啊领导。你说你要了解一下这种情况看看是不是规范,防止以后有人问我的具体情况的时候我说不清楚。
第三,规避风险签。要本着对领导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查看这个发票,哪些地方不合规,如果有不合规的,必须根据财务制度,一条一条的把所有的手续规范办理的妥妥当当,不得有丝毫瑕疵。
第四,化整为零签。如果发票数额巨大,建议领导化大为小来处理。
第五,委婉拒绝签。支出明显的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纪律,建议领导不能报销,因为这是一个定时炸弹,对领导、对单位、对自己都是不利的。
第六,事前谋划签。建议领导以后有大额支出,应该提前规划好、谋划好,避免事后处理的时候很被动。
在职场上很多时候会接触到合同,或者需要签字的协议,因此我们需要谨慎对待文书资料,防止承担不必要的责任。在签字时,认真看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协议或者合同规定的每一项内容。对于加重我方合同义务、排除我方合法权利的法律风险以及违约责任约定不对等的法律风险。上述两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从合同规定的条款中剔除。遇到存在疑惑的条款,双方应当及时提出并沟通,协商解决。最后,双方确认无误后可以签字。
如果在合同上签字了要付赔偿责任。除非是有重大的误解或者是受到了胁迫等不是出于签字人真实意愿的,就需要就该合同承担自己的义务,如果有违约赔偿义务则需要赔偿。如果股东在合同是签字和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是没有关系的,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债务,若是履行了出资,没有滥用职权而造成公司损失的,是不承担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