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2月禁毒颁布了哪项文件

《关于禁毒的决定》

1990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禁毒的决定》这项文件,使得我国禁毒工作开始有法可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于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和国禁毒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本决定自2008年6月1日起废止。

禁毒定义

禁毒(prohibitionagainstdrugs)是指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的工作。或者说,运用行政法令和群众监督的力量,促使吸食或注射鸦片和代用麻醉剂者戒绝瘾癖,限制和取缔种植、收贮、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和毒具行为的一项社会风俗改造工作。又称禁烟禁毒。

历史记忆

中国历史上深受鸦片烟毒之害。清雍正五年(1727),英印殖民政府、东印度公司和鸦片走私商陆续向中国倾销鸦片。道光十九年(1839),输入中国的鸦片达4万箱。中国每年因吸毒耗费的白银外流约500万两。鸦片烟毒使中国的社会经济、政治、国防、人民健康和家庭生活深受破坏和摧残。道光十八年,清政府再次下令禁烟,并派湖广总督林则徐到广东查办。次年3月到达广州的林则徐严厉禁烟,掀起了著名的收缴鸦片、虎门销烟的禁烟行动,但却遭到帝国主义的反对和干涉,禁烟大业就这样前功尽弃。鸦片战争以后禁令从未实施。中华民国时期,国民政府曾经宣布禁烟禁毒,也没有禁绝。一些官吏保护贩毒活动,供给飞机、轮船和武装,为贩毒犯走私运毒提供方便,以致烟毒泛滥成灾。

法律法规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7条);

2、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条);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条);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第350条);

5、走私制毒物品罪(第351条);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第352条);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第353条);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第354条);

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第355条);

10、强迫他人吸毒罪(第356条);

11、容留他人吸毒罪(第357条);

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第35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