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做法官?
要做法官需要以下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报考国家司法考试并且通过。
2、通过国家或者地方公务员招考笔试、面试被录用。大城市和发达地方的法院新进法官一般要求法学硕士以上学历。并且应当符合《法官法》所要求的全部条件。
3、被法院录用之后,经过一两年或者几年的法院实践工作,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初任法官资格考试,通过法院审判委员会任命,可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可以坐堂问案了。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至少应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4、有助理审判员职称,再工作一些年头,有一定资历,通过人大的人命程序,可晋升为“审判员”职称。
《法官法》 第九条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
2、年满二十三岁。
3、拥护中华人民***和国宪法。
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5、身体健康。
6、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最高人民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最高人民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本法施行前的审判人员不具备前款第六项规定的条件的,应当接受培训,具体办法由最高人民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