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法院怎么立案

“立案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线上立案如何操作?”“多久能知道是否立案成功?”

的后台消息时常收到类似的问题

别着急“满满干货”的立案指南这就奉上!立案操作流程

01打开微信——发现——小程序——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黑龙江”,进行实名认证。

02

认证完成后,点击“我要立案”,选择审判立案或者执行立案,出现是否愿意接受调解选择“不愿意”,进入立案页面。

03

选择法院及相应案件类型,阅读《立案须知》,勾选已阅读并同意,进入上传材料页面。

04

根据提示上传相关材料(标有红色星号的属于必填项),审判立案需上传起诉状、当事人身份证明、证据材料、送达地址确认书;如有代理人的情况下,还需上传委托代理人委托手续和身份材料。执行立案需上传执行立案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并填写诉讼参与人信息。全部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即完成立案申请。申请完毕后请于2个工作日后再次进入小程序,查看案件审核情况,如审核不通过请下拉页面查看审核意见,按照审核意见进行准备再次上传。

审判立案上传材料页面

执行立案上传材料页面

__注:特别程序(确认行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等)案件,请到香坊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民航路4-1号)现场立案。

民事、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材料

起诉状1现场立案需按被告人数加一份提供起诉状副本。

扫描上方二维码即可获取起诉状模板及注意事项

身份信息材料

2(1)原告为自然人的,上传原告身份证(正反面);

(2)原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3)如系委托代理人,需提交委托代理手续,即授权委托书(代理权限应包含代为立案)和代理人的相关信息材料:

律师代理的,需上传律师证(含律师证有效年检备案信息页),律师出庭函;

单位职工代理的,需上传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书、社保流水单;

公民代理的,需上传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代理人与委托人系亲属关系的证据,或社区、单位及有关社会团体的推荐证明;

法律工作者代理的,需上传法律工作者证(含有效年检备案信息页)、出庭函。

证据材料3执行案件立案材料申请执行书

1扫描上方二维码即可获取申请执行书模板及注意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2法院的裁决文书需找原办案法官办理;

仲裁委的仲裁文书需上传双方的送达回证(需加盖仲裁委公章)。

法律文书3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书等其他法律文书。

身份信息材料4(1)申请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上传申请执行人身份证(正反面);

(2)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3)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

(4)被执行人为单位的,提供企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者个体工商户注册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获取被执行人信息方式:法院的法律文书联系原办案法官在生效证明中写明,仲裁书联系仲裁委委员或者到工商局调取。

(5)如委托代理人,需上传委托代理手续,即授权委托书(代理权限应包含代为申请执行)和代理人的相关信息材料:

律师代理的,需上传律师证(含律师证有效年检备案信息页)、律师出庭函;

单位职工代理的,需上传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书、社保流水单;

公民代理的,需上传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代理人与委托人系亲属关系的证据,或社区、单位及有关社会团体的推荐证明;

法律工作者代理的,需上传法律工作者证(含有效年检备案信息页)、出庭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