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银行存折怎么办?
定期存款到后,取款时,只要知道密码,金额在50000元以下,不需要任何证件,谁带上存单都可以取。如果不到期,谁去取款带上自己身份证和存款人本人的身份证。活期存款,只要知道密码,随时都可以取。
存款人死亡后,如果不知道存款密码,取款人需要到派出所出具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和代理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向银行营业所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继承权证明书”办理过户、转存或支付手续。
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营业网点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扩展资料:
储蓄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储户提前支取的,必须持存单和存款人的身份证明办理;代储户支取的,代支取人还必须持其身份证明。
第三十条 存单、存折分为记名式和不记名式。记名式的存单、存折可以挂失,不记名式的存单、存折不能挂失。
第三十一条 储户遗失存单、存折或者预留印鉴的印章的,必须立即持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供储户的姓名、开户时间、储蓄种类、金额、账号、住址等有关情况,向其开户的储蓄机构书面申请挂失。在特殊情况下,储户可以用口头或者函电形式申请挂失,但必须在5天内补办书面申请挂失手续。
储蓄机构受理挂失后,必须立即停止支付该储蓄存款;受理挂失前该储蓄存款已被他人支取的,储蓄机构不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储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储户的储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
储蓄机构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储蓄存款,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涉及办理过户的,储蓄机构依据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办理过户手续。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