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的加重情形
抢劫罪的加重情形有哪些
抢劫罪的加重情形包括入户抢劫、在公***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持枪抢劫以及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等。
抢劫罪的加重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入户抢劫:抢劫罪中的“户”是指供家庭生活使用的处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入户抢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在公***交通工具上抢劫:公***交通工具是指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公***交通工具。在公***交通工具上抢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抢劫致人重伤、死亡: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冒充军警人员抢劫: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持枪抢劫:持枪抢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6、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抢劫罪的加重情形包括入户抢劫、在公***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持枪抢劫以及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等。对于这些情形,法律将给予更严厉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