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和增值税同时征收

法律分析: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也就是说这个商品属于应纳消费税的范畴。所以就得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七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确定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