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抑郁症离婚男方有责任吗
法律主观:
不可以,所谓 离婚损害赔偿 ,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 离婚 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予相应的赔偿。 《 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的; (三)实施 家庭暴力 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夫妻***同财产 ,或伪造 债务 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 民事诉讼法 的规定予以制裁。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