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宣判被告人到场吗

法律分析:必须到场,无论在押还是取保候审,宣判时,被告人本人是必须到场的,辩护律师可以选择到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六条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