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名校优生政策

淮安名校优生政策如下:

1、A、B类招聘对象执行我市“名校优生”相关政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发放4万元、2万元、1万元一次性就业补贴。对于江苏籍(参加高考时户籍地或生源地为江苏)考生,分别增加2万元。

2、A、B类招聘对象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三个层次,分别发放8万元、5万元、4万元生活补贴。

3、C类招聘对象可享受相关县区人才政策,具体向所在县区咨询。

4、事业单位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可按照有关政策申请15万元购房补贴。

5、引进人才表现特别优秀的,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在岗位核定范围内,可以分别确定为事业单位七级、八级、九级职员。

6、引进人才正式任职后,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培养管理范围,表现特别优秀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优秀学生要具备条件

一、思想积极,品行高尚,热爱班级、学校。学习积极努力,热心为集体服务,在班级、学校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及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三、讲文明,懂礼貌,有团结意识,有爱心。

四、学习勤奋,刻苦努力,成绩优秀。

五、积极参加各种体育活动,“两操一课”表现认真,成绩优秀,有自觉锻炼的好习惯,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