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弃养」到「私猎」——入侵种绿鬣蜥的问题始末

每年这个时间点,关于中国台湾的入侵种绿鬣蜥 (Iguana iguana) 的议题在网路、新闻等媒体上都会稍稍提升一些能见度。多数的讨论不外乎是想三杯、或是热心民众为民除害等等的内容,并没有太多人在乎为什么绿鬣蜥会入侵,或是该如何控制等问题。随着入侵种绿鬣蜥的问题逐渐严重,暗示著中国台湾在相关制度及法律上的缺陷,不管专家学者怎么呼吁, *** 与民众依然故我,最后搞得所有管理策略都变得四不像且成效打折。现在问题已经逐渐从复杂变成难以理解,却还是没有人愿意认真地探讨为什么……?

首先来定义一下,外来种 (Alien species) 是指原先在当地没有自然分布,经过人为无意或有意引进的物种;入侵种 (Invasive species) 是外来种的一个子集,指一物种经人为引入至非其自然分布地区,并在无更多人为干预的情况下有能力于当地建立稳定族群,以至威胁到当地的生物多样性、成为当地公害者。事实上要成为入侵种并不容易,要同时有天时、地利、人和。

躲避查缉、转嫁成本的「弃养」

绿鬣蜥最早在 2001 年开始能够合法进口,且在 2004 年前后,第一次于野外发现野生幼蜥,虽然所有的绿鬣蜥来源解释,都说是来自「弃养」,但要成为入侵种除了要刚好碰到异性,还要克服少量个体低遗传多样性带来的奠基者效应 (founder effect) 使其亲代及幼体更不容易适应环境并生存下来建立族群,单靠零星的「弃养」其实很难有足够的数量让其建立入侵族群。早期因为其幼蜥翠绿讨喜的外表在市场上受欢迎,且当时还有足够的利润,在合法进口前曾被大量走私。

过去进行绿鬣蜥田野调查曾访谈当地居民时就有不少农民表示,曾有不肖业者在当时为了躲避查缉将成批的走私绿鬣蜥往养殖场后的大排水沟倒,这很可能就是最早建立起稳定族群的绿鬣蜥。 早期的野生动物输入大多只着重在该物种是否名列国际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IUCN Red List of Threatened Species) 及国内野生动物保育法的保育名录,对于物种的入侵性并无审慎评估。

2004 年确认绿鬣蜥入侵后,虽不及过去热销,但仍有市场价值且野生个体通常较人工个体好看,导致部分不肖商人开始从屏东、高雄等早期的入侵地捕捉野生的绿鬣蜥入侵族群销往外县市水族馆,以无本生意的方式牟利。野生个体在野外生活难免会有残缺、伤疤,或是在集货留置过程中受伤。然而,这些水族馆或买家不愿意收购的成体对卖家也是负担,便索性在回程往交流道附近的大河段直接丢弃,其中甚至不乏已经怀孕的雌蜥,中南部县市较大的绿鬣蜥入侵族群都从交流道附近开始出现并非巧合。

北部的入侵种蜥蜴亚洲水龙 (Physignathus cocincinus)、南部的入侵种蜥蜴高冠变色龙 (Chamaeleo calyptratus) 同样是被 想做无本生意的商人成批流放至适合其生存的地点,将饲养成本转嫁给环境,若有买家下订再透过野采的方式供货。

图一、交流道下河段附近的繁殖期绿鬣蜥雄蜥 治标不治本的奖励捕捉

绿鬣蜥开始遍地开花之后,逐渐有民众通报「恐龙」、「鳄鱼」在自宅附近水沟或树上,地方 *** 受到民间压力就开始有一些动作,像是发研究计画请大学做监测调查,或试图参考防治沙氏变色蜥 (Anolis sagrei) 的作法,用奖励移除的方式吸引民众移除。

国立屏东科技大学野生动物保育研究所的陈添喜老师当时已经透过调查高屏地区的入侵绿鬣蜥族群,大致了解绿鬣蜥在中国台湾野外环境的生活史及开发了捕捉方法,而使用奖励移除捕捉策略的县市则是不了了之,只获得一些绿鬣蜥尸体,没有其他有用的资讯和情报。

2008-2010 年, *** 开始对入侵物种的可能冲击及优先处理顺序进行评估,委托高雄师范大学梁世雄教授,偕同中国台湾大学陈俊宏教授、成功大学侯平君教授、中国台湾师范大学杜铭章教授及高雄医学大学谢宝森教授等五名动物生态背景之专家学者执行「外来入侵动物物种资料收集及管理工具之建立」计画。该三年计画主要调查中国台湾宠物店贩售之外来动物物种及建立各物种之生物背景资料库,优先对已入侵动物可能造成之冲击,进行风险评估,并排定管理优先顺序。但不知道为什么做出来的爬行类很少(如表一),名录里面也没有绿鬣蜥及其相关分级建议。

表一、已入侵外来种爬虫类处理分级名单。表/参考文献 1

至今,绿鬣蜥的入侵范围从高屏地区扩大至嘉南地区甚至到彰化、台中,且皆为不连续分布,显示人为协助其扩散的可能性极大。2019 年 8 月 15 日,行政院农业委员会预告订定「有害生态环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国原生种陆域野生动物之种类」草案,并将绿鬣蜥纳入公告名单中。公告后饲养绿鬣蜥需向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登记备查,且未经主管机关同意不得繁殖,意图透过此方式减少绿鬣蜥在市场上的流通,持有登记期限到 2020 年 11 月 30 日为止。

以上是简单的绿鬣蜥入侵及 *** 应对策略变化的历程,虽然 *** 已经出手管理宠物市场的买卖及持有,看似能够降低民众随意捕捉野生绿鬣蜥的需求,但绿鬣蜥可不是只有宠物市场需求而已。今年有比往年更多 Youtuber 和需要网路声量及点阅率的人私自捕捉绿鬣蜥,并夸大渲染绿鬣蜥肉好吃,甚至连部分立法委员都有这种提倡大众「吃绿鬣蜥除害」的想法。多数人乍听之下会认为这样做没什么不好,还会觉得好像有点道理,随口开起宣称绿鬣蜥肉能壮阳就可以完全移除的笑话。 但吃掉终究只是一种处理尸体的方式、一直抓到很多的数量也并非代表移除入侵种具有明显成效,而让民众能够自由捕捉绿鬣蜥却对研究人员和移除团队带来相当大的困扰。

非人道、破坏求偶场的民众猎捕

为什么让民众随便抓会造成麻烦?那得先从中国台湾绿鬣蜥入侵族群的繁殖特性说起。通常从 10 月至隔年 3 月是交配期,约莫 3、4 月开始产卵,幼蜥会在两个月后左右陆续孵化,从目前解剖过的雌蜥来看,绿鬣蜥最多能一次怀有 78 颗卵。绿鬣蜥属于「求偶场展示繁殖」 (Lek mating) 的物种,对求偶场 (Lek) 及产卵地具有高忠诚度。

「求偶场展示繁殖」指一个物种中两只以上雄性聚集在同一场所,透过各种形式的展示、炫耀、表演等方式达到与雌 *** 配之目的,最有名的案例是北美洲的艾草松鸡 (Centrocercus urophnus)。

图二、艾草松鸡求偶场示意图。

绿鬣蜥从 10 月开始会移动到求偶场,雄蜥会转变成橘红色,站在很高的树顶进行展示,吸引雌蜥聚集交配。这个时期很容易被路人注意到,对一般人来说也是比较容易捕捉的时候,所以每年 10 月到年底就会开始有很多绿鬣蜥的相关新闻出现。绿鬣蜥幼体的存活率低,但要达到性成熟,在中国台湾就几乎没有天敌,且雌蜥会随着体型变大而增加产卵数量,所以大体型的雌蜥对族群成长的贡献度最高,被列为重点捕捉对象,因此每当繁殖季节来临,绿鬣蜥聚集在固定求偶场及产卵季的时候,就是非常重要的捕捉时机。

然而,问题在于一般民众在繁殖及产卵时期捕捉绿鬣蜥,除了方法及工具可能有违反人道及法律的疑虑,在没有拟定捕捉优先目标,以及不必要的过度干扰下,都有可能造成绿鬣蜥放弃固定的求偶场及产卵场。 而民众为了买卖、食用多会捕捉正在展示的大型雄性个体,看起来很惊人又鲜艳,同时也是当作话题及新闻最好的题材。此外, *** 只要一见新闻报导,就会找研究团队要求解释,对受托团队而言除了增加作业难度也增加不必要的工作量。

除了可能妨碍专业团队,一般民众不适合擅自捕捉绿鬣蜥的原因还有人道处理、合法器具、动物流向等问题。 所有的牺牲都需要符合人道,爬行类生命力大多都很强,即使被刺穿短时间内也不一定会死亡,现在中国台湾的合法远距离射击类武器根本不可能人道杀死绿鬣蜥,民众捕捉不是使用鱼叉绑线就是使用初速会违反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的枪械,显然并不符合爬行类的人道处理,且规定上所有人道处理必须经过兽医师背书认证。 动物流向管理也是很重要的一环,目前活体的市场流通已经被 *** 管理,若经过炒作渲染导致尸体也有市场价值,一定会有更多人继续捕捉干扰作业,更甚者还可能会把绿鬣蜥丢到尚未入侵的区域,使其建立新族群再去捕捉做无本生意,如此一来不管绿鬣蜥多能壮阳都处理不完。

虽说活体已经被 *** 管理,但其实管理制度上也是有很多毛病,其一,不同主管单位的登记方式居然可以完全不同;其二,有些只需要附照片,不用施打晶片,绿鬣蜥幼体几乎每只都长得差不多,用幼体照片洗绿鬣蜥的持有只数这种事已经有人做了,虽说有想做进一步处理,但个体管理做一半真的不太好。另外,在配套不足的状况下,在公告绿鬣蜥即将实施登记后,执行团队常常接到市区环境的通报,或是在野外看到显然被人长期饲养过的个体,意味着嫌麻烦直接弃养的也大有人在。

*** 行政与捉捕移除不同调

现在林务局有心想要处理绿鬣蜥的问题,也有经费挹注,但执行团队在实际执行上却经常处处掣肘。 首先文章前段有提到绿鬣蜥最好的捕捉时间是 10 月到隔年 4 月左右,但因为会计年度的关系,主计不愿意让计画能够跨年度执行,或是计画经费到地方上就卡在议会下不来,导致重要时期没有经费,执行人员垫支、领不到薪水、大学老师因此要向学校借钱都是家常便饭,经过多次反映也丝毫不见改善,让行政凌驾于专业之上。 另外有些区域的绿鬣蜥求偶场环境复杂难以捕捉,不允许使用移除埃及圣? (Threskiornis aethiopicus) 所用枪枝的情况下,会需要跨部会与河川局商议清除部分求偶场的植物,且不要总在重要时期执行大规模疏濬干扰求偶场及产卵场,但多次建议也未见接纳。

就算知道入侵种有这么多的问题,也知道入侵种需要在不同的阶段进行不同的管理(图三),但直到现在也还未见中国台湾有关于外来种管理的专法出现,导致一堆问题都没有法源可以解决,搞得现在不上不下。

图三、外来生物入侵过程与管理方法流程图。参考文献 1

同样被入侵种搞得七荤八素的日本在 2008 年实施了生物多样性基本法,让国家、地方团体、人民等具有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义务跟责任,在生物多样性基本法的规范下, *** 就有义务好好执行 2005 年实施的外来生物法。其内容主要是规制对生态系造成危害的生物与驱除、防治,以防治外来生物对人类、生态、产业的损害。为了防止指定外来生物扩散,原则上禁止饲养、栽培、运送、持有、进口、贩卖、野放也禁止私自捕捉、携带活体、转让给没有许可者。触犯此法,可处三年以下徒刑,个人可科处三百万日圆以下、法人一亿日圆以下的罚金。此法将外来种分为紧急对策、重点对策、综合对策、产业管理、侵入预防、定居预防等类别,并依类别有不同的措施及办法。光是没有生物多样性基本法这类的法律规范 *** 对入侵种的责任, *** 就很容易变成有权无责的状态,中国台湾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更糟糕的是,国内「饲养宠物」实在是过于容易,不论是贩卖或购买都非常简单,也就是说并没有把物种依其入侵性、危险性等特性及饲主资格许可分别做经营管理, 之前就有国中生购买西部菱斑响尾蛇 (Crotalus atrox) 饲养并拿在手上拍照的案例。

动物保护法第 8 条规定中央主管机关得指定公告禁止饲养、输出或输入之动物,但目前只有禁止美洲巨水鼠科 (Myocastoridae)、黑食人鱼 (Serrasalmus rhombeus) 及电鳗科 (Electrophoridae)。虽然说野生动物是林务局的管辖范围,但当它变成宠物时就是畜牧处动保科的事,多年来也迟迟未见管理。

为了健康,别吃绿鬣蜥!

谈了那么多绿鬣蜥的问题,相信还是有些人只想知道究竟能不能吃?撇开民众自己去抓对绿鬣蜥控制的影响,个人是不建议吃中国台湾野外入侵族群的绿鬣蜥,原因如下:

最后,任何入侵种都一样,吃只是一种处理尸体的方式,只有在正确的时间点,有方法地移除对族群成长贡献最大的体型及性别,时刻追踪繁殖及族群动向,且一切符合动物安乐人道规范及枪炮弹药管制条例和社会秩序维护法,才是科学又专业的入侵种处理。 也还请各位高抬贵手,不要自己乱抓、不要提倡吃绿鬣蜥、不要把吃绿鬣蜥的行为英雄化,谢谢合作。

相关标签: SDGs 目标 15|保育及维护生态领域 亚洲水龙 保育 入侵种 外来种 宠物 捕捉移除 政策 弃养 求偶场展示繁殖 绿鬣蜥 高冠变色龙 yahoo 纽虫 圆周率 雷达 康乃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