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不发货怎么投诉

法律分析:如果买家拍下商品后,卖家一直未操作发货,可按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买家还没有进行付款操作,即交易订单状态为“等待买家付款”:若买卖双方协商需关闭交易,卖家在此交易状态下可操作关闭。买家也可自行关闭交易。在交易创建后的3天,若买家一直未操作付款,系统将自动默认交易关闭。

2、买家已经进行付款操作,即交易订单状态为“买家已付款”:买家可以即时申请退款,后续卖家同意退款协议即可。若卖家一直未处理退款,在买家申请退款的2天后,系统默认退款给买家,退款成功后可以到支付宝账户中查询相关款项。

3、交易状态为“交易关闭”的0-15天内,若卖家存在付款以后未发货行为,买家也可以在“已买到的宝贝”中“投诉卖家”,选择“违背发货时间承诺”的投诉。

提醒:如果卖家不操作发货,交易将一直处于“买家已付款”的状态,此交易状态下没有超时,不会自动打款卖家,需要您主动申请退款,才能退回钱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二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