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些遗产按照法律怎么分配

1、先分割夫妻***同财产:

一、***同财产有:2套房子,价值380万元,外加F借B 的25万,也属夫妻***同财产。***计405万;

二、祖父母各得一半,属于祖母财产为202.5万;

2、遗产继承

三、祖父死亡后,法定继承开始,第一顺序继承人:祖母、大女儿(由其直系后代代位继承,与其丈夫G无关)、二儿子、三女儿。***4人或称之为4份。

女婿G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律规定: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女婿G只是尽了赡养义务,依照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女婿G可以分得A的适当遗产。具体数额,可由第一顺序继承与其之间协商解决。

假设第一顺序继承每人各45万,则45乘4=180万元;可分给女婿G22.5万元。如前述方案可行,则祖母可得202.5+45=247.5万元。

四、先安排好祖母的生活需要:一套房子必须先安排祖母居住,假设180万房子归祖母,祖母还可得67.5万元。

3、F借B 的25万,法律性质上属债权债务关系。25万元属祖父母的夫妻***同财产。

大女儿C可得遗产45万元,F作为大女儿C的法定代位继承人,在继承祖父遗产时,可与C的其他法定代位继承人等分C应得的部分,即45万元。

如F没有兄弟姐妹,则F可得45万元(其母C应得部分,此部分与女婿G无关);如F尚有其他兄弟姐妹,则与他们平分。

因此,对F借B的25万元,即债权债务关系的处理:

(1)可以在继承开始前先行解决,即先还款再开始继承;

(2)也可以在继承开始后,视情,或以F可继承的遗产份额对冲,如其应得遗产超过25万元,仍可再分得超出部分;如不足25万元,则应相应交付不足部分;

(3)当然,对此债务,F也可与后来继承此债权的权利人重新达成还款协议。

当然这25万元,有一半债权归祖母所有,祖母也可以放弃债权,这里就不详述了。

4、继承开始后,对价值200万元的房产的处理:

可以作为按份***有财产分割的原则处理,或归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几人所有,再给予其他继承人应得的现金,或先通过拍卖或其他方式出售后,再分割现金,或作为***同财产暂时不予分割,先出租大家***享租金收入等。这个需要所有的有权继承人***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