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二审多久宣判

问题一:刑事案件二审开庭后多久宣判 看事情大小,一般都是一个星期..也有两个星期的 不过不是什么大事 一个星期就行了

问题二:刑事案件二审开庭后多久下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问题三:刑事案件中,要是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后,法院需要多长时间才会二审,二审后多久才会判决?谢谢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重大复杂案件,可以是2个月

问题四:刑事案件二审开庭后多长时间下达判决书 一般情况下一个月之内。特殊重大案件除外。具体结果,还要看具体贰情和律师辩护情况。事关重大,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可以进一步联系咨询。 祝好运。

问题五:刑事案件二审开庭后多长时间才会有结果 刑事诉讼法第168条规定,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19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法庭同意当事人和辩护人的申请,宣布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

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第二审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期限,不计入第二审审理期限。

第一百二十六条 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问题六:刑事案件判决后上诉需要多久 判决后的上诉期是接到判决之日的次日起十天。

上诉后法院3天内将案卷移送上级法院,上级法院应当尽快安排开庭的。

如有疑问,欢迎追问,如无疑问,请好评。

问题七:刑事案件二审开庭后多长时间下判决? 50分 一、民事诉讼二审:  1、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2、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二、刑事诉讼二审:  1、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如果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还可以延长二个月;  2、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二百三十二条 二审审限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2)《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一百五十六条 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三、行政诉讼二审:  1、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行政诉讼法》(2014修正) 第八十八条

问题八:刑事案件二审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宣判分为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宣布判决结果,并在5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

定期宣告判决的,合议庭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

问题九:刑事案件开庭后,要多长时间宣判,是几个人同时宣判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二十日。

发判的时候是同时发判。

问题十:请问 法院的刑事案件一审判决与二审判决间隔多长时间 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