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犯了什么法?犯法律那一条?

超生犯了《中华人民***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犯法律第十七、第十八、第四十一条。

法律分析

超生处罚是对计划生育外的夫妇进行的处分。包括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法律责任。是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组成部分。目的是保证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和开除等八种。无论给予何种处分,均应按规定的组织手段和干部职工管理范围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经济处罚主要指收超生费、罚款。法律责任即视当事人违背计划生育法规的轻重程度,绳之以法律上的处分,如强制执行处罚、拘留等。违反计划生育的处罚:缴纳社会抚养费。其中标准的计算:农村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