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如下: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行维护国家安全的特点如下:
1、系统性是指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一个系统性的理论体系,包括国家安全的内涵、外延、层次和关系等方面;
2、全面性是指总体国家安全观要维护国家安全的各个方面,包括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等多个领域;
3、持续性是指总体国家安全观要以长远的眼光看待国家安全问题,不断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变化,保持国家安全战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国家安全工作中,要积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国家安全战略研究和制定,完善国家安全体系建设,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提高国家安全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综上所述,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国家安全教育,动员、组织大家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企业事业组织根据国家安全工作的要求,应当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安全措施;树立国家安全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强化国家利益的底线思维,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积极主动维护国家安全,捍卫国家利益;树立严格的保密意识,在上网、与境外人员交流以及面对提出敏感问题的人员时,要提高警惕,防止被套取情报信息甚至被蛊惑。要积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做到不推、不拒,更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妨碍执行公务;在我国公民具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的相关义务,主要包括: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