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解释权归本店所有什么意思
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就是最后消费者找商家说理,双方有分歧的时候,以店家的说法为准。经营者在合同文本、商品广告、优惠券、赠券及店堂告示中所谓保留最终解释权的规定,因违反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最常出现在商家组织的活动中、注册互联网平台的用户协议中、广告中。归其本质,这些活动协议、用户协议,法律性质就是合同,虽然广告通常不算合同,但是如果去参与了活动,那么签订的合同中通常也会有这句话。
这就可以理解为最终解释权解释的是合同,针对于合同中没有约定明确的条款进行解释的权利,就是最终解释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