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毅法律

广田弘毅参加了扩大对华战争的所有决定。

同年6月,广田就任首届近卫内阁外交部长。卢沟桥事件爆发后,广田参加了扩大对华战争的所有决定,并且是日本进行全面侵华战争的主要地区之一。初期在战争初期,德国驻华大使在中日之间进行调解。但是,日军攻占南京后,日本外务省提出了类似投降的严酷条件,中国难以接受,实际上阻碍了和谈的道路。托德曼的调解以失败告终。此后,日本政府发表声明说,不以国民政府为反对者,关闭了与中国政府进行谈判的大门,中日战争持续了很长时间。

1940年,担任小岛美奈内阁的顾问。同年,他参加了第二次部长级会议,决定组建第二个后卫,因此,广天被列入该国的部委。部长有权选择总理。在日本战败之前,广田曾参与组建日本前内阁,并已成为日本最高统治集团的核心要素之一。广田对日本扩大对华侵略,选择东条英机首相以及发动太平洋战争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日本战败时,广田与苏联驻日本大使进行了秘密会谈,试图为日本获得有利的投降条件,但失败了。 1945年12月,广田在日本被盟军逮捕。1946年3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裁定是A级战争罪犯。法院认为,广田主持了日本的外交工作或长期参与了日本的对外政策制定。他对日本入侵中国,日本与德国和意大利建立法西斯同盟以及太平洋战争的爆发直接负责。

为了回应国防部对战争的责任,军事事务部和广田一直主张应通过外交谈判解决争端。法院的判决书指出,广田是日本政府中有才能的人物和有力的指导。 在整个任期中,他有时是军事部和内阁通过的侵略计划的设计者,有时是支持者。进行谈判时,有必要牺牲日本邻居的收入。期望或获得的利益以及期望的利益绝对不愿意放弃,如果日本的要求不能通过外交谈判来满足,它总是一直赞成使用武力。判决书还指出,发生南京事件时,外交大臣广田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凶杀和其他暴行发生,但是内阁会议上没有拥护者采取立即措施制止暴行。而且他没有采取任何其他可能的措施制止暴行,这是他对义务的疏忽,并且他的疏忽已构成犯罪。因此,法院裁定犯有和平罪,破坏和平和违反战争与人道罪行的法律法规,判处他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