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系统自动完成的电子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吗

法律主观:

电子合同如果依法订立的具备法律效力。电子合同如果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可以视为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但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不适用电子文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