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限制出境有几种办法
解除限制出境,只有提供担保,或者案件被检察院撤销、法院下达判决。
解除限制出境的程序是:
1、当事人的申请 。
限制出境措施的采取,应以当事人的申请为原则,以法院依职权采取为例外.申请应书面提出,载明申请保全的事项、事实和理由,并以申请人能提供被申请人的护照号码为最佳。
申请书应附有相关证据.申请限制出境应交纳申请费,申请费的收取不以案件的标的额为计算依据,宜纳入《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由最高法院确定一统一的收费标准.?
2、申请人的担保?
若错误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可能会导致被申请人遭受损失,因此,当事人在向法院提出申请的同时,应向法院提供可靠担保,申请人拒不提供担保的。
法院可以裁定驳回其申请.至于担保的方式、数额、是否属可靠担保等,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受理申请的法院审查决定。?
扩展资料:
出境作出限制。
二、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出国、出境的措施,适用于执行法院采取《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全部强制执行措施之后,仍不能清偿债务的被执行人。
三、被执行人是法人的,其法人组织和法定代表人是限制高消费对象,法定代表人是限制出国、出境对象。
被执行人是其它组织的,其他组织和其负责人是限制高消费对象,负责人是限制出国、出境对象。
被执行人是私营、个体或合伙经营组织(包括以挂靠、联营等形式获得国有集体所有制经济性质的私营、个体或合伙经营组织),其业主或合伙人是限制高消费、出国、出境对象。
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该自然人是限制高消费、出国、出境对象。
四、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范围是,欠有金钱债务的被执行人,不得到高档餐厅和娱乐场所进行消费;不得购买高档住房;不得使用高级轿车;各项消费不得显著超过社会平均消费水平。
五、对作出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决定的应制作公告在高消费场所张贴,或利用新闻媒体作用广而告之,使限制对象受到社会监督。
百度百科-出境入境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