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立公司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未成立公司合同有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未成立前签订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例如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规定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