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补充剂的中国与美国的差异
膳食补充剂法律差异
膳食补充剂在中国尚未成为一个法律定义,而在美国是一个法定概念。
内涵差异
膳食补充剂在我国是一个横跨了保健食品、普通食品的产品集;而美国的“膳食补充剂”则是一类区别于普通食品和药品的第三类产品。
原料差异
中国的膳食补充剂的原料必须是人体必需的营养素,或者构效关系相对明确的生物活性物质;而美国的膳食补充剂则没有如此定义。
目的差异
中国的膳食补充剂的目的是“提高机体健康水平和降低疾病风险”,而美国的膳食补充剂目的是补充膳食成分。
声称差异
在中国膳食补充剂因具有保健食品身份,因此可声称“辅助降血脂功能”、“祛黄褐斑功能”等,而美国的膳食补充剂则不能这样声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