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平等表现为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平等表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被确立为基本原则、在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具体设定上要平等、权利与义务的实现要体现平等。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如下:
1.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不可分割,相互依存。
(1)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相互依存的关系。
(2)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
(3)有些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具有复合性的关系,即一个行为可以同时是权利行为和义务行为。
2.一律平等。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平等,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面。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平等的表现:
(1)表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被确立为基本原则。这里的平等讲的就是权利和义务平等。
(2)在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具体设定上要平等。
(3)权利与义务的实现要体现平等。
3.互利互赢。
在国家规定的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相一致的情况下,在实行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人人平等的制度中,个人无论是行使权利还履行义务,实际上都是对自己有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