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两晋南北朝律学中代表人物

首先,法治的指导思想是:在法律引深化仪式,彰显儒家思想占主导地位的正统法律思想,同时也显示出对法律的逐步发展。

二,立法概况:

(一)“魏律”:也称“魏律” - 对的“法”,以刑名,置于第一定律。 “八大提出的”制度正式列入法典。

的“金律”(B):张,杜注法。 ,也被称为太师法,提高立法法。同时,法律学者的张飞,都与作为法律的说明,而法律具有相同的效果,被称为“张杜律师。”

(3)“北方法”:孝文帝年间,法学院,金博士,谁经常撰成“魏律”。

(4)“齐律”:吴称笛鹤庆年制定冯等人描述的“齐律”。 “齐法”的过去和发展了中国封建代码的历史作用,对隋唐时期的代码非常显著的影响。重罪10在“齐律”第一定义

三个刑事立法

(一)以产生一个准五宗罪:“晋律”首先,那准五到产生一种罪过。对刑法的应用程序,其中越靠近制服犯卑微方面,从轻处罚,并承诺尊重谦逊,更严厉的惩罚。制服越远,正好相反。

(B)当了官:在“北方法”和“陈律师”的正式要求,官方指的是兑换官爵的特权系统只能犯罪。

(C)的八条建议成为法律:从西周的“八条文提出了”曹魏时期正式成为法律。意思是“议亲”,“议为”,“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八大提出的系统具有思想的封建特权特色鲜明。

(D)重罪10:专指反逆,大逆,叛,降,恶对抗,不道,大不敬,不孝,不义,内乱。

(五)封建五刑:扭曲的规定,砍伤致;流刑法规;法规鞭刑,鞭刑;废除宫刑制度。

四司法制度

(一)改变中央司法机关:齐正式成立最高法院州最高法院和少卿为副主任。

(B)直接V登闻鼓制度:允许鼓鸣冤,加强上级下级司法机关的司法检查和监督。

(C)刑傅走系统:为了减少错杀无辜,对刑的中央集权的权利。

(D)制度化的折磨:折磨野蛮残酷,反映了当时的司法腐败和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