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1、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如下:
(1)基金合同期限届满而未延期;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
(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
(一)基金合同期限届满而未延期;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
(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
(四)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一条
基金合同终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清算组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组成。
清算组作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基金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1、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3、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4、争议解决方式;
5、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