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线下建房的法律规定
高压线建房需要保持安全距离:
1、一般1-10千伏的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6米;35-110千伏的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10米;154-220千伏的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15米;500千伏的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20米。
2、若是那种人口密集地区和架空电力线路的保护区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不得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之和。
为什么高压线下方不允许建房
之所以不允许在高压线下方建房,主要是保护电力线路的运行安全。一旦因为有人在线路下方建房引起事故,特别是电压等级高的线路发生事故,产生的经济损失将是巨大的。
特别是一个城市的主供电网架发生事故,将会发生大面积停电,对整个城市的生产和民生产生巨大影响,造成的损失将难以估计。
即便是电压等级相对小一些的10千伏线路,如果发生事故,也将影响一大片区域的厂矿生产和居民用电。
另外,高压线路下方建房,难以保证房主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全国这类人身伤害事故不在少数。下面举几个事故案例。
法律依据: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2011修改) 第五条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供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
1千伏以下 1.0米;1-10千伏 1.5米;35千伏 3.0米 ;66-10千伏 4.0米;154-220千伏 5.0米 ;330千伏 6.0米 ;500千伏 8.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