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应该找哪个部门投诉

方法一 315投诉

方法二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方法三 法院起诉

方法四 后果严重的话,报警。

方法五?直接打1233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

首先要搞清楚食物中毒的原因,然后才能落实投诉对象的主体。如在某某餐厅就餐导致的食物中毒,这样就可以到食品药品管理局进行投诉,如果是在家里中毒,就要看是怎么引起的,如吃了霉变食品中毒,就只能自己负责。

怎么预防食物中毒

1、要注意饮食卫生。不吃不洁或腐败变质食物,不吃来路不明的食物和有毒的动、植物。

2、生吃瓜果、蔬菜要洗净、消毒。严禁食用病死畜禽。各种食物都不应放置太久。

3、肉类食物要煮熟,防止外熟内生。有些食物在吃前应加热或高压处理。

4、海蜇等水产品宜用饱和盐水浸饱保存,食用前应冲洗干净。

5、做到正确使用炊具。严格把好“病从口入”关。食物中毒以细菌性食物中毒较为常见。

6、按照低温冷藏的要求贮存食物,控制微生物的繁殖。生熟食物要分开存放。

哪些是食物相克易食物中毒

以下几类食物同食时,易引起食物中毒。大家平时饮食要注意了!

鳝鱼与南瓜:食则中毒。解救:吃蟹。

牛肉与韭菜:食则中毒。解救:吃人奶或豉汁。

蟮鱼与红枣:吃则脱发。解救:吃蟹。

鸭蛋与李子:食则中毒。解救:吃黄泥水。

螃蟹与冰水:食则中毒。解救:吃藕节(煮水)。

牛奶与菠菜:食则拉痢。解救:吃绿豆汤。

扩展资料:

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如下: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和国食品安全法》

有两个版本(1)现行版本----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和国主席令(十一届)第九号公布 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2)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将于2015年10月1日实施。

二、国务院法规

1、《中华人民***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颁布日期:20090720实施日期:20090720颁布单位:国务院

三、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颁布日期:20130502实施日期:20130504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四、部委规章

1、《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颁布日期:20070119实施日期:20070501颁布单位:商务部

2、《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颁布日期:20090730实施日期:20090730颁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颁布日期:20100304实施日期:20100501颁布单位:卫生部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颁布日期:20101020实施日期:20101201颁布单位:卫生部

5、《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颁布日期:20110913实施日期:20120301颁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6、《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颁布日期:20141231实施日期:20150201颁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食物中毒有快有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