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统计管理办法
《监管统计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行政监管统计工作的颁布的一项法规,明确了各级监管部门的职责、统计报表的制作、监管数据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监管统计管理办法》是指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监管统计工作而颁布的一项法规。该办法从统计工作的目的、职责、报表制作、监管数据处理等方面对行政监管统计工作进行规范。根据《监管统计管理办法》,各级监管部门都应当明确监管对象,制定监管计划,并完成相应的监管统计工作。具体来说,不同级别的监管部门需要完成的监管统计工作也不同。省级监管部门需要制定本辖区内的监管计划并汇总下级单位的监管统计数据;市、县级监管部门则需要拟定本辖区内的监管计划并提交上级监管部门。在统计报表的制作方面,《监管统计管理办法》规定了统计报表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如何填报等相关要求。同时,为了防范数据失真,《监管统计管理办法》还要求监管部门进行数据交叉核验,确保监管数据的真实性。在监管数据的处理方面,《监管统计管理办法》还规定了其应当如何进行存储、备份、保密等方面的要求。此外,监管部门还应当加强与其他监管部门之间的数据***享和协作,增强行政监管的效能。
《监管统计管理办法》对哪些行业适用?《监管统计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行政监管的部门和行业,例如工商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这些部门和行业都需要按照《监管统计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相应的监管统计工作。
《监管统计管理办法》是针对行政监管统计工作颁布的一项法规,主要规范各级监管部门的职责、报表制作、监管数据处理等方面的要求,提高行政监管的效能。该办法适用于所有行政监管的部门和行业,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统计法》 第六条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