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公积金管理中心

莆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管理和监督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事务,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住房消费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一、公积金缴存管理

莆田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和执行公积金缴存政策,监督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存公积金。同时,中心还负责公积金账户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等事务,确保职工公积金账户的安全和准确性。

二、公积金提取服务

职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向莆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提取申请,确保提取行为符合政策规定,并及时办理提取手续,为职工提供便捷的服务。

三、公积金贷款管理

莆田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负责公积金贷款的管理工作。中心根据政策规定,审核贷款申请,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等条件,并监督贷款的使用和还款情况,确保公积金贷款的安全和合规。

四、政策宣传与咨询

为了增强职工对公积金政策的了解和认识,莆田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中心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职工普及公积金政策知识,解答职工疑问,提高职工的公积金意识和参与度。

综上所述:

莆田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以及政策宣传与咨询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中心通过规范管理和优质服务,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房消费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条规定: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