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房屋漏水纠纷规定

民法典房屋漏水纠纷规定,具体如下:

1、开发商的责任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责任。根据规定,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物业的责任漏水肯定不是物业造成的,但如果物业在这里面有疏于管理的情况,或是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或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那么物业要承担责任。前者比如楼房公***管道堵塞,虽然不是物业干的,但根据物业管理合同和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如果没做到,那就可以追究其相关责任人;后者比如楼上违法装修物业未制止那么就可以找物业要求赔偿损失;

3、公平责任对于已过保修期的房屋,各方当事人无过错(或无证据证明其过错),如因防水层自然老化,此时维修费用按规定,根据实现情况由当事人分担,一般为一人一半。

综上所述, 新房如果出现漏水的情况,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形来划分责任,然后需要由责任人来承担责任,如果是房子本身质量的问题又在保修的范围以内的话,那么需要由开发商来承担修复的责任。房屋漏水发生纠纷以后,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选择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