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律师应该更注重胜诉率还是更考虑良心?

每一个职业都有职业道德,而道德的基础就是做人的良心。律师接受了委托,就必须清楚的是,职业良心是基础,律师有义务把案子做好、有义务帮到自己的委托人。不秉持好自己的职业良心,律师就是失职的,就有损于律师作为人的良心。

作为律师胜诉固然重要,是一个律师水平的提现,但是为了胜诉,什么案子都接,违背做人的原则,违背自己的良心,比如,如果有人涉嫌贩毒,来找你打官司,你作为律师去帮他来得到胜诉率,那么胜诉率还有什么意义呢?

社会对律师的评价有正面的、积极的、褒扬的一面,如说“律师是正义的化身”,“律师是权利的斗士”,“律师是防止公权滥用的脊梁”,难道正义的斗士会讲道理,违背良心,去打那些包庇坏人的官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