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在哪里开庭

法律主观:

刑事犯罪在当地人民法院开庭。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或者可能 判处无期徒刑 、死刑的案件在中级人民法院犯开庭。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