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社会属性是什么

问题一: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各是什么意思! 自然属性:就是某一事物本身就有的性质! 抚 比如人:人的自然属性是指人的肉体存在及其特性。 比如商品: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它的自然属性 社会属性:指这一事物处在某一事物中所具有的性质。 比如人:它的社会属性是指在社会实践活动的基础上人与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 比如商品:它的社会属性是价值。 还有不懂得问我!

问题二:什么的农民 什么是农民呢?社会学家、三农问题评论家艾君认为,学术界最为常用的方法就是从职业的角度来界定农民的概念,“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是这一概念的核心。依据这条标准,凡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就是农民,不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就不是农民。所以,工会组织在评选劳动模范、劳动奖章获得者时,总会把农民拉进来参评,农民是职业属性可以在此体现出来。

我国法律界和政策制定的决策者又在认定农民时用了一个极为简单的办法,即户籍标准。1958年1月《中华人民***和国户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后,我国形成了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二元结构”的户籍管理体制。凡是具有城镇户口的居民(不管他从事何种职业)就是城市居民;具有农村户口的居民(不管他从事何种职业)就是农民。这是我国目前法律上确认农民的唯一标准。即把农民演变成身为“农业户口”者的代名词了。从现在人们的认识程度看,现阶段在我们如果给“农民”一词下个定义,那就是“户口登记在农村并为农业户口的农村人”。这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相比,我国的户籍管理除了执行人口家庭的登记职能外,还与就业 农民、医疗、住房等多项社会福利待遇紧密相关。

很明显,过去我国对农民概念的界定主要不是一个职业概念,而是一个身份概念。艾君认为,现代农民与传统农民的解释本身就存在着几种不同的观点和意识。如果我们的家庭联产责任制的实施解决的是城乡人的吃饭问题,而农业产业化解决了农村如何学会走向市场的问题,而连接两者之间正需要数以万计的具有生产权、经营权和管理分配职能更大自主空间的集体农庄式的现代化农村经营实体。这也许是现代农业急需的模式,而农民也自然就是这个实体的农业劳动者。长期以来,我国实行了“二元结构”户籍制度,出现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这种户籍藩篱制,使“农业户口”者,即便你在外从事非农业工作数十年只要身份没有变更,仍然会给你定性为农民。所以户口成为界定农民与非农民的不可逾越的铁丝网。由此产生出了“农民”一词已经由简单化走向了复杂化。户籍制度不统一的情况下实际我们所指的农民就是“农业户口”者,保护农民工实际是指保护“农业户口的工人”。

从现在人们的认识程度看,现阶段在我国如果给“农民”一词下个定义,那就是“户口登记在农村并为农业户口的农村人”。他认为,农民的概念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概念,它不是静态的不变的概念,农民不是终身制。在我国实行市场经济的今天,在人才自由流动、就业自由选择、行业分工日趋交叉整合的今天,叫工人、知识分子也好,叫农民也好,已经很难找到固有的、终身制的概念了,许多概念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其在社会功能中的认知性,在发生着变化。“农民”一词已经容纳了许多社会的因素。再谈关于农民一词的界定似乎已经不合时宜,失去其现实的意义。

问题三:讨论~~农民是一种身份还是一种职业? 几年来,“农民工”问题成了学术界、新闻界和政策研究部门研究的热点。所谓的农民工,实际就是农民工人。农民工是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是农业户口,但从事着非农业的工作;他们生活在城市,但又不能完全融入城市的生活。传统意义上讲,他们既不是真正的农民,也不是真正的工人。于是众多的学者们就干脆给了他们一个有概括性的名字:“农民工”、“边缘人”。

在当今三农问题已经被中央提到重中之重为知的时候,看起来制定一部统一的《农民权益保护法》,使农民权益保护有更全面的法律依据似乎是很有必要的,然而在我国已经有了《农业法》,并且也增加了关于农民权益保护的章节,在推行实行城乡一体化的改革进程中,在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之别统一为“居民”的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的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探索的今天,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大同社会的今天,似乎制定一部《农民权益保护法》已不合时宜。如果一部概念模糊,保护群体模糊的《农民权益保护法》颁布后,能否真正起到有益的作用是值得认真思索和探讨的问题!

据悉,在这部《农民权益法》中最难界定的就是谁是农民?农民的概念和社会属性是什么?由此出现了不同的两种观点和声音:一是应该按照身份来界定农民,具体地说,也就是根据户口本上的户籍划分农民和非农民。二是农民是一种职业而非身份,因该按照职业,也就是从事农业生产工作的人来界定农民。

细细分析,总觉得以上两种意见似乎都站不住脚。

一、探讨“农民”概念的界定已失去意义

在我国实行市场经济的今天,在人才自由流动、就业自由选择、行业分工日趋交叉整合的今天,叫工人、知识分子也好,叫农民也好,已经很难找到固有的、终身制的概念了,许多概念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其在社会功能中的认知性,在发生着变化。 “农民”一词已经容纳了许多社会的因素。再谈关于农民一词的界定似乎已经不合时宜,失去其现实的意义。

疑问一:农民的概念是一个动态的还是静态的概念呢,是终身制吗?

众所周知,农民的概念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概念,它不是静态的不变的概念,农民不是终身制。

关于农民界定问题的第一种观点,认为应该按照身份来界定农民,具体地说,也就是根据户口本上的户籍划分农民和非农民。持此种观点者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不是一种以科学的眼光、发展的眼光看待事物的本质和其运行规律,犯了教条主义、形而上学的书本主义错误。

其一,长期以来,正因为户口问题的不合理性、行业划分的误区、成分身份的划分,导致社会认识上的误区,再加上一些地方政策上的失误,社会上对人自然形成了三六九等,农民的身份成了终身制,在社会处于“草根”阶层,被看成是愚昧落后的象征,所以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终于表现出了一些不可调和的社会问题,农村的三农问题也出现了。可以说,从一定意义上讲,户籍划分的不合理性、农民身份的界定和其不变性,是我国出现三农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导致出现农民工问题的主要原因。既然如此,这部《农民权益法》如果把农民再次进行身份界定,等于给三农问题,尤其是农民工问题的解决雪上加霜,不仅保护不了所界定的农民,而且又会伤害亿万农村劳动力(即人们所说的农民)的自尊心。

其二,公安部正在全国推广的进一步户改方案,消除城乡户籍差别是大势所趋,尤其是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来,一些省份明显加快了户籍制度改革的步伐。广东就借鉴湖北经验,加快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农业人口比例较低的珠三角地区,明年或后年将首先消除城乡户籍差别。陕西、山东、辽宁、福建等省份,也开始着手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农村人口正在逐步享受国民待遇,这已是大势所趋。既然大家都......>>

问题四:中国农民工群体的群众属性是什么? 目前没有权威确定 一般都界定为离开户籍所在地工作的 户口类型以农业户口为主的人群

问题五:建筑农民是属什么性质工人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农民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农民工包括两部分人,一部分是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的离土不离乡的农村劳动力,一部分是外出进入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离土又离乡的农村劳动力;狭义的农民工主要是指后一部分人。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我国狭义农民工的数量为1.7亿人左右,广义农民工的数量大约为2.7亿人。2014年农民工总量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1.9%,其中,本地农民工10574万人,增长2.8%,外出农民工16821万人,增长1.3%。农民工月均收入水平2864元,比上年增长9.8%。

――摘自百度

问题六:农民的标准是什么? 什么是农民呢?社会学家、三农问题评论家艾君认为,学术界最为常用的方法就是从职业的角度来界定农民的概念,“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是这一概念的核心。依据这条标准,凡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就是农民,不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就不是农民。所以,工会组织在评选劳动模范、劳动奖章获得者时,总会把农民拉进来参评,农民是职业属性可以在此体现出来。我国法律界和政策制定的决策者又在认定农民时用了一个极为简单的办法,即户籍标准。1958年1月《中华人民***和国户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后,我国形成了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二元结构”的户籍管理体制。凡是具有城镇户口的居民(不管他从事何种职业)就是城市居民;具有农村户口的居民(不管他从事何种职业)就是农民。这是我国目前法律上确认农民的唯一标准。即把农民演变成身为“农业户口”者的代名词了。从现在人们的认识程度看,现阶段在我们如果给“农民”一词下个定义,那就是“户口登记在农村并为农业户口的农村人”。这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相比,我国的户籍管理除了执行人口家庭的登记职能外,还与就业 农民、医疗、住房等多项社会福利待遇紧密相关。很明显,过去我国对农民概念的界定主要不是一个职业概念,而是一个身份概念。艾君认为,现代农民与传统农民的解释本身就存在着几种不同的观点和意识。如果我们的家庭联产责任制的实施解决的是城乡人的吃饭问题,而农业产业化解决了农村如何学会走向市场的问题,而连接两者之间正需要数以万计的具有生产权、经营权和管理分配职能更大自主空间的集体农庄式的现代化农村经营实体。这也许是现代农业急需的模式,而农民也自然就是这个实体的农业劳动者。长期以来,我国实行了“二元结构”户籍制度,出现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这种户籍藩篱制,使“农业户口”者,即便你在外从事非农业工作数十年只要身份没有变更,仍然会给你定性为农民。所以户口成为界定农民与非农民的不可逾越的铁丝网。由此产生出了“农民”一词已经由简单化走向了复杂化。户籍制度不统一的情况下实际我们所指的农民就是“农业户口”者,保护农民工实际是指保护“农业户口的工人”。从现在人们的认识程度看,现阶段在我国如果给“农民”一词下个定义,那就是“户口登记在农村并为农业户口的农村人”。他认为,农民的概念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概念,它不是静态的不变的概念,农民不是终身制。在我国实行市场经济的今天,在人才自由流动、就业自由选择、行业分工日趋交叉整合的今天,叫工人、知识分子也好,叫农民也好,已经很难找到固有的、终身制的概念了,许多概念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其在社会功能中的认知性,在发生着变化。“农民”一词已经容纳了许多社会的因素。再谈关于农民一词的界定似乎已经不合时宜,失去其现实的意义。 网络词汇新解: 跟不上时代不叫跟不上时代叫---叫农民!

问题七:农民的意义 农民的就是社会最底层,最经常和最容易被剥削和压迫的那些人群,想当出农民做军鞋做军被,担当后勤保障的工作,当农村包围了城市,占领了城市后,现在的农民是什么样子可悲啊

问题八: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 合作社,是由农民集资,以股份的形式办起的民营企业,他是现结段农村承包制的一种新的模式,是实现土地集中大规模机械化管理的模式,是“农改”的实验模式,所以,国家政策一度倾斜

问题九:什么是社会性质 社会性质指目前社会的管理方式及管理性。具体讲:我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这就是我国的社会性质;美国、日本等属于资本主义国家,这就是他们国家的性质。

问题十:农民的行业规则是什麽 什么是农民呢?社会学家、三农问题评论家艾君认为,学术界最为常用的方法就是从职业的角度来界定农民的概念,“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是这一概念的核心。依据这条标准,凡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就是农民,不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就不是农民。所以,工会组织在评选劳动模范、劳动奖章获得者时,总会把农民拉进来参评,农民是职业属性可以在此体现出来。我国法律界和政策制定的决策者又在认定农民时用了一个极为简单的办法,即户籍标准。1958年1月《中华人民***和国户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后,我国形成了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二元结构”的户籍管理体制。凡是具有城镇户口的居民(不管他从事何种职业)就是城市居民;具有农村户口的居民(不管他从事何种职业)就是农民。这是我国目前法律上确认农民的唯一标准。即把农民演变成身为“农业户口”者的代名词了。从现在人们的认识程度看,现阶段在我们如果给“农民”一词下个定义,那就是“户口登记在农村并为农业户口的农村人”。这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相比,我国的户籍管理除了执行人口家庭的登记职能外,还与就业 农民、医疗、住房等多项社会福利待遇紧密相关。很明显,过去我国对农民概念的界定主要不是一个职业概念,而是一个身份概念。艾君认为,现代农民与传统农民的解释本身就存在着几种不同的观点和意识。如果我们的家庭联产责任制的实施解决的是城乡人的吃饭问题,而农业产业化解决了农村如何学会走向市场的问题,而连接两者之间正需要数以万计的具有生产权、经营权和管理分配职能更大自主空间的集体农庄式的现代化农村经营实体。这也许是现代农业急需的模式,而农民也自然就是这个实体的农业劳动者。长期以来,我国实行了“二元结构”户籍制度,出现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这种户籍藩篱制,使“农业户口”者,即便你在外从事非农业工作数十年只要身份没有变更,仍然会给你定性为农民。所以户口成为界定农民与非农民的不可逾越的铁丝网。由此产生出了“农民”一词已经由简单化走向了复杂化。户籍制度不统一的情况下实际我们所指的农民就是“农业户口”者,保护农民工实际是指保护“农业户口的工人”。从现在人们的认识程度看,现阶段在我国如果给“农民”一词下个定义,那就是“户口登记在农村并为农业户口的农村人”。他认为,农民的概念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概念,它不是静态的不变的概念,农民不是终身制。在我国实行市场经济的今天,在人才自由流动、就业自由选择、行业分工日趋交叉整合的今天,叫工人、知识分子也好,叫农民也好,已经很难找到固有的、终身制的概念了,许多概念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其在社会功能中的认知性,在发生着变化。“农民”一词已经容纳了许多社会的因素。再谈关于农民一词的界定似乎已经不合时宜,失去其现实的意义。 网络词汇新解: 跟不上时代不叫跟不上时代叫---叫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