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法律属于法律体系

当代中国法正式的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行政区法律;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非正式渊源:习惯;政策;判例。

其中,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从其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一是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另一种是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和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深圳作为经济特区属于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所以我认为深圳市的规章也应是法律渊源。这题应无解。

这是我认为的,望高人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