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江门能否办港澳通行证(急急急)
外地人如何申请赴港澳旅游?
外地人申请办理赴港澳旅游签注(即“L”签注)的条件及相关手续、程序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港澳旅游:
1、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或未满14周岁以下的暂住人员且有直系亲属是江门市常住户口的;
2、在江门市暂住并连续工作满半年以上的;
3、在江门市暂住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二、参加港澳游的暂住人员须提交的证明材料:暂住人员参加港澳游的,在旅游部门(指江门地区具备办理港澳旅游资格的各大旅游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当持下列材料到暂住地所在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1、填写《广东省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一份;
2、交验旅游发票正本及提交复印件,可凭国家指定有港澳经营权的旅行社中的任何一家出具的全额旅游发票;
3、本人居民身份证(不满16周岁的申请人免交);
4、第一条所列申请人应分别提交:A、符合第一款条件的申请人应提交户口簿复印件,具有本辖区常住户口的直系亲属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以及直系亲属单位出具的关系证明和担保书;B、符合第二款条件的申请人应提交户口簿复印件,应聘企业、暂住地派出所出具的连续暂住并工作满半年以上的证明;C、符合第三款条件的申请人应提交有效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交验原件。
5、已持新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在递交申请时须提交;
6、提交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光学光面彩色相片(规格为48×33mm)两张。
外地人如何申请赴港澳商务签注?
外地人申请办理赴港澳商务签注(即“S”签注)的条件及相关手续、程序详细如下:
一、申请对象为企业或者经营单位的工作人员:
1、企业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经营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由企业法人投资设立的分支机构;香港或者澳门的企业在内地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常驻代表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3、工作人员包括内地居民和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二、申请条件及签注期限:
1、年纳税额为5万至20万人民币、创汇30万至120万美元或减免税企业注册资本50万至2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或者经营单位,为营业执照持有人或负责人签发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其他从业人员确有赴港澳商务活动需要的,签发7天一次商务签注;
2、年纳税额为20万至50万人民币、创汇120万至300万美元或减免税企业注册资本200万至500万人民币的企业或者经营单位,为企业的法人代表、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负责营销、财务的部门经理签发3个月多次或1年多次商务签注,其他从业人员确有赴港澳商务活动需要的,签发7天一次商务签注;
3、年纳税额为50万人民币、创汇300万美元或减免税企业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以上的企业或者经营单位,为企业的法人代表、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负责营销、财务的部门经理签发1年多次或3年多次商务签注,备案业务人员签发3个月多次或1年多次商务签注,其他从业人员确有赴港澳商务活动需要的,签发7天一次商务签注;
4、未达到纳税或创汇标准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确有赴港澳商务活动需要的,为营业执照持有人或负责人签发7天一次商务签注。
三、申请手续:
1、填写《广东省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商务申请表》一份,由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2、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交有效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外市户口的交验身份证、暂住证原件(连续暂住满半年以上)并提交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及企业或经营单位出示的劳动合同;
3、交验企业、经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一份;申请有效期在3个月(含)以上商务签注,企业或经营单位应向所在地出入境管理科(股)备案。经审查认定符合条件的,发给《广东省企业申办非公务<往来港澳通行证>资格认定书》;已登记备案企业、经营单位人员只须提交资格认定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4、已持新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在递交申请时须提交;
5、提交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光学光面彩色相片(规格为48×33mm)二张。
申办应注意的事项
申请人在申办出入境证件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1、复印件应用A4纸复印;申请表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字体端正,无涂改。
2、申请人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查询相关问题:
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址:;
全省出入境电脑自动语音查询电话:9667777、968008;
3、江门地区各市(区)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电话:
江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3306682;
蓬江分局出入境管理股:3487143;
江海分局出入境管理股:3829001;
新会分局出入境管理股:6622826;
开平市出入境管理股:2383128;
台山市出入境管理股:5982270;
恩平市出入境管理股:7710189;
鹤山市出入境管理股:8880860。
申请人己领取到出入境证件后,与江门地区当地人享受同样的待遇,可在任何一个对外开放口岸出境赴香港或澳门;应在签注有效期内出境,在签注允许的有效停留期内返回内地,若超过在港澳有效停留期未返回的,视作逾期居留处理,将会受到相关法律的处理
建议你还是打上面的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