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制度合理吗?有取消的必要吗?谁能告诉我你的理解和观点

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而且劳教没有法律的授权和规范、程序不正当,其劳动教养对象不明确、处罚过于严厉。劳教制度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时,其程序也是违法的。所以不合理。

劳教制度如果能以法律的形式进行规范,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问题,做到合法、公平、公正,是可以不取消的。但改革不了,那只有废除了。个人观点:有取消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