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们的人物生平
1946年4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历任连政治指导员、团保卫干事、师保卫科长、省军区保卫处副处长、大军区保卫部副部长、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刑事检察处处长、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解放军军事法院副院长、中央军委法制局局长等职。1980年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时。被全国五届人大十六次常委会任命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的检察员。1955年被授予少校军衔,1960午晋升中校,1964年晋升为上校,1988年9月被授予少将军衔。1946年毕业于东北军政大学,1954年毕业于中央人民公安学院,1985年毕业于中央党校。现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刑法研究会干事、中国行政法研究会顾问、北京军事法学会会长。
在他战争年代任连指导员时,曾荣获师首长授予的“缴获众多”的奖状和锦旗。在他从事保卫工作的二十多年时间,他经常到基层和边防第一线进行调查研究,总结经验,以典型指导面上的工作,促进了部队的纯洁和巩固,保障了部队建设和边防斗争的顺利进行。“文化大革命”中他蒙受奇冤,被扣上许多莫须有的罪名,遭到残酷的迫害和折磨,1979年才得以彻底平反。他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倒行逆施进行了坚决的抵制和斗争。
图们同志在长期从事军事法制工作过程中,参加审理了包括“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在内的数千起各类案件,主持修改、起草、审查了几十件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十分重视对法学理论的研究,先后撰写、发表了《加快和深化军法工作改革,更好地为部队建设服务》、《必须重视和加强军事法制建设理论的研究》等效十篇学术论文。并主持编写、审定了《中国军事法学》、(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审判史概述》、《审理林彪反革命集团主犯检察工作专辑》、《(中国军事百科全书)军事法分册》。
军事法在八十年代的中国法学界普遍被认为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但是对军事法学却很少有人进行研究,所以,图们在这一领域的学术观点具有很大的独创性和填补空白的价值;图们对刑法学的讲究主要集中在军事刑法方面。由于他有四十余年的军队司法工作经历,并曾担任过军队最高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所以其学术观点带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际司法工作的指导价值,对我国军事刑法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作为法学家,图们的最大特点是理论紧密联系实际,很少空洞议论。他的很多学术观点都对社会法制实践产生了一定作用。中***中央军委法制局的设立就和他的积极论证有关。总之,在中国当代法学家中,图们以实践经验丰富、勇于开拓创新、富有时代精神、密切联系实际见长。
图们同志因工作成绩显著,学习刻苦,多次被嘉奖。1946年在东北军政大学被评为模范学员,1950年在骑兵一师被评为一类干部(模范干部),1959年在内蒙古军区被评为先进保卫干部并出席全国公安先进工作者大会,因在法制宣传上成绩优异,1989年总政治部在全军通报表彰,1990年中央宣传部、司法都在全国通报表彰。基于上述成就,1991年出版的《中国法学家辞典》中收录了他的名字,记载了他的贡献。收录的现代法学家中他是唯一的将军,唯一军事法学家,唯一的一人身兼两家(军事法学家和刑法学家),唯一的从事实际工作,同时又注重理论研究的人,唯一的蒙古族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原副总参谋长、原中顾委常委武修权同志评价图们同志“是一位阅历全面、经验丰富、有重大建树的法律工作者。”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原副主任黄玉昆同志评价图们同志“是一位忠诚并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政治工作者,又是一位勤于钻研,在军事法学、刑法学上颇有造诣的领导干部。”
1990年下半年离休后,图们将军只是离开行政领导岗位,转到另一条战线,全部精力投入写作和军事法学研究工作,首先撰写他经历和参与的重大事件和重大案件。他同一个年轻人合作创作出版了新中国政法工作史上的“三个之最”,即审判工作之最《超级审判》、个人冤案之最《***和国最大冤案》、集团冤案之最《康生与内人党冤案》,《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受审记》已交出版社待出版,他还主编了《中国军事法学教程》。
他写的这些书受到国内外的好评。一位文学评论家讲,写出《超级审判》这样一个超大题材的作品,没有相当的胆略和气魄,没有很高的业务素质是完不成的。不少政法干部讲,这部作品是我国80年代拨乱反正时期办案工作的缩影,是珍贵的史料。香港的历史学家讲,《***和国最大冤案,这部书是研究中国那一段历史最真实、最客观、最权威的一部著作。《中国军事法学教程》是我国第一部向全国公开发行最系统的军事法学理论著作,填补了我国军事法学教材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