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连昌的主要业绩和论著

主编行政法学著述***8种,含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统编教材、全国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行政法》和《中国行政法通论》等。参编法学著作6种。发表论文***50多篇,其中1981年发表的《重建国家监察机关》、《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在新宪法中应扩充》等文中的一些观点已为国家采纳。参加过中华人民***和国的《行政诉讼法》、《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和《行政复议条例》等行政法规起草,以及《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的酝酿。先后获省级人民政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次、四等奖3次。传略选入《中国法学家辞典》、《中国当代名人大典》、《世界名人录(中国版)》。受到万里等国家领导人数次接见,并合影。多次参加行政学、行政法学国际性研讨会。最早提出:规章需备案,规章制定也应以地方性法规为依据,行政执法是服务行为等观点,为国家采纳。

王连昌是省级重点课程带头人,参加过四次国际性学术讨论会议,又是新中国行政法学的创建者和开拓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