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民商劳动法律师请进】如何计算认定排班制银行柜员法定节假日的工资

从来个方面来看这个问题。也就是工资计算问题:

1.综合工时制:综合工时制,是因劳动需求的淡旺季需求而产生的以“日8小时,周40小时”为背景计算工作义务时间与超出义务时间(加班)的。也就是,用综合工时制时,你需要衡量,当月工作时间是多少。一般理论上来讲,月平均工作时间为166.64小时/月(8小时/天*20.83天/月),年工作时间为1999.68小时/年。每年超过此数目的工作时间,应以加班计算,并支付加班费。但,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如五一,当天工资必需以3倍计发,不得用“补”工时的方式。

2.规定方面,口头规定无效。公司如果未申报综合工时制,也无效。

3.违反法规与参考法规:

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的工资支付问题,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如果职工是以月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其工作时间在一个月以外的应支付职工加班工资。?

对于以月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在一个综合计算工时的周期内,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是否应支付加班工资报酬,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六十二条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职工,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日;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时,要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报酬。?

按照上述规定,职工在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一个周期内,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待遇是不同的,两者有所区别,不能一概而论。休息日属于正常工作,因而不应计发加班工资,而法定节假日则应按《劳动法》的规定计算加班工资

4.维权:构成侵害劳动者权益事实后,可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需要事先准备好证据性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明细、出勤明细等)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