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秉公执法、不徇私情的名人?简单介绍一下

有狄仁杰、陈希亮、黄霸、海瑞、徐有功等。

1、狄仁杰

狄仁杰(630年—700年),字怀英,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人。唐朝武周时期政治家。

出身太原狄氏,早年以明经及第,历任汴州判佐、并州法曹、大理寺丞、侍御史、度支郎中、宁州刺史、冬官侍郎、江南巡抚使、文昌右丞、豫州刺史、复州刺史、洛州司马等职,以不畏权贵著称。

高宗年间,左司郎中王本立倚恃皇帝宠信,骄横跋扈。狄仁杰弹劾王本立,请求将其交付法司审理。但唐高宗却下诏宽宥。

狄仁杰谏道:“国家虽然缺乏人才,但却不缺少王本立这种人。陛下为何要爱惜此人,而亏损王法呢?如果陛下一定要宽赦王本立,就请把臣放逐到无人之地,作为以后的忠贞之臣的警戒!”王本立因此被治罪。?

后来,狄仁杰弹劾司农卿韦机,称其所督建的宿羽、高山、上阳等宫室太过壮丽。唐高宗遂将韦机免职,自此朝廷风纪肃然。

久视元年(700年),拜内史令。同年九月,病逝,追赠文昌右相,谥号文惠。唐中宗复位后,追赠司空、梁国公,累赠太师,配享中宗庙廷。

2、陈希亮

陈希亮(1014年一1077年),字公弼,北宋时期眉州青神(今属四川)人,祖籍京兆(今陕西西安市)。

他从进士及第开始,为官30余年,先后任过知县、知州、知府、转运使等地方官,也曾到首都开封府及朝廷任职,不论是在地方还是京城为官,陈希亮嫉恶如仇,不考虑个人的祸福进退,为平民百姓称颂,使王公贵人害怕。后因辛劳过度而逝世,享年64岁。

著名文学家苏轼,自称平生不为人作行状墓碑,但他十分敬佩陈希亮的为人,担心陈希亮的事迹失传于后世,而破例写下了《陈公弼传》。

在他从政的三十多年中,忠于职守,肯为百姓办实事,如严惩贪官污吏,打击地痞无赖,搜捕盗贼,开仓赈民,架设汴河飞桥,强令巫师、巫婆回乡务农等。由于正直挚诚,路有颂声,因而在每次任满离境时,父老们都洒泪相送。

3、黄霸

黄霸(前130年—前51年),字次公,淮阳阳夏(今河南太康县)人。西汉时期名臣,官至丞相。

少有大志,攻读法律之学,一生经历汉武帝、汉昭帝和汉宣帝三朝。汉武帝末年,捐官出仕,授侍郎谒者,候补左冯翊。迁河东均输长,清正廉洁。授河南丞,吏民爱敬。转廷尉正,执法严明。

迁扬州刺史,治绩卓著。迁京兆尹,转颍川太守,文治有方。拜丞相长史、太子太傅,擢为御史大夫。汉宣帝五凤三年(前55年),代替丙吉为相,封为建成侯,总揽朝纲。

甘露三年(前51年),去世,谥号为定。后世常和龚遂作为“循吏”的代表,并称“龚黄”。

4、海瑞

海瑞(1514年1月22日-1587年11月13日),字汝贤,号刚峰,海南琼山(今海口市)人。明朝著名清官。海瑞一生,经历了正德、嘉靖、隆庆、万历四朝。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海瑞参加乡试中举,初任福建南平教谕,后升浙江淳安和江西兴国知县,推行清丈、平赋税,并屡平冤假错案,打击贪官污吏,深得民心。

他打击豪强,疏浚河道,修筑水利工程,力主严惩贪官污吏,禁止徇私受贿,并推行一条鞭法,强令贪官污吏退田还民,遂有“海青天”之誉。

万历十五年(1587年),海瑞病死于南京官邸。获赠太子太保,谥号忠介。海瑞死后,关于他的传说故事,民间广为流传。

5、徐有功

徐有功(640—702)名宏敏,字有功,唐洛州偃师(今偃师市缑氏镇)人,徐有功是国子监博士徐文远的孙子。青年时期举明经及第。历经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大理)寺丞、秋官(刑部)郎中、侍御史、司刑寺少卿等。

长期在司法任上,是武则天时期与酷吏斗争的一面旗帜,也是历史上罕见的一位以死守法、执正的法官、清官。《新唐史》对他有“虽千载未见其比”之赞誉。

有关徐有功刚正不阿、守法护法的事例很多,他在司法任上约15年,就有三次被控告死罪(其中一次改为流放),而他却泰然不忧;

三次被赦也不阿谀奉迎,仍然矢志不渝,二次罢官,复出后仍又一心执法守法,连武则天也被他的忠贞和勇气所折服(待她坐稳了帝位后,又将在流放的徐有功召回起用任司刑寺少卿)。

他任法官前后执正大案六七百件,救人数以万计。他既不为己谋利,也不为君主之私欲所动摇,他守的是公天下之法,无私念之法,正因为他是一位守正不阿清官,才能在种种诬陷冤告中傲然挺立,使频频弹劾、推审他的酷吏,在他身上也找不到他与案犯有什么特殊关系。

公正、忠诚、无私、才干和勇气,是徐有功成为古代最优秀法官的主要原因,因此受到了历代人民的拥护和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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