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遗嘱全部财产归女友,导致女友父母对簿公堂,如何从法律角度分析事件?

从最终的和解内容来看,车子和存款这个属于高某没有争议,这个案件最大的争议点我觉得是在房子上。这个房子大概率应该属于高某和其父母***同所有,或者说房子可能写了高某的名字但是这个房子父母也有出资属于高某和父母的唯一房产。所以高某的遗嘱应该说是部分有效的,只是可能在房产上没有处理好,或者没有考虑到自己的父母应占的份额。高某和父母之间的感情不太了解,不清楚为什么在临终前宁愿把所有的财产都给女友也不给自己的父母。从年老的父母角度来讲,老年丧子而且孩子又不给她们任何遗产,确实从情感上无法接受。

从最终的和解内容来看,车子和存款这个属于高某没有争议,这个案件最大的争议点我觉得是在房子上。这个房子大概率应该属于高某和其父母***同所有,或者说房子可能写了高某的名字但是这个房子父母也有出资属于高某和父母的唯一房产。

所以高某的遗嘱应该说是部分有效的,只是可能在房产上没有处理好,或者没有考虑到自己的父母应占的份额。高某和父母之间的感情不太了解,不清楚为什么在临终前宁愿把所有的财产都给女友也不给自己的父母。从年老的父母角度来讲,老年丧子而且孩子又不给她们任何遗产,确实从情感上无法接受。

从最终的和解内容来看,车子和存款这个屋于高某没有争议,这个案件最大的年议点我觉得是在房子上。这个房子大概率应该屋于高某和其父母***同所有 ,或者说房子可能写了高某的名字但是这个房子父母也有出资尾于高某和文母的唯一房产所以高某的遗吗应该说是部分有效的,只是可能在房产上有处理好 ,或者没有考虑到自己的父舟应占的份额高某和父母之间的感情不太了解,不清楚为什么在临终前宁愿把所有的财产都给女 友也不给自己的父母。从年老的父母角度来讲,老年丧子而目孩子又不给她们任何遄产,确实从情感上无法接受。

这个案件我觉得处理的很有温度。正常情况下,女友只交往了一年,而日还没有领证,不屋于配偶,是不能继承男子的造产的,但鉴于男子立下了遗吗,明确表示将自己名下价值400万元的房产、100万元的存款及—辆奔驰汽车全部赠与女友王某。在优先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女友就可以按照遗嘱来进行继承。

但如果没有这份遗嘱,则是会按照法元继承来继承的。从己知信息看,男子没有结婚,既没有配偶也没有子交,那么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只剩下自己的父母了,正常来讲,男子名下的财产就由父西全全部继承就好。从法理的角度来看,男子立下了遗嘱,明确表示自己名下全部遗产都噌与给女友,父母确实没有权和再要水继承八子的遗产但从情理的角度来看,两边都是至亲和挚爱,虽然不明白男子为何并没有丝毫顾虑过父母的感受没有给父母留下一分钱,但对于晚年丧子的老人来说,生活也确实需要保障。

插一条知识点:遗嘱在这5种情况下,才会无效。

1、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胁迫、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或复改的遗嘱无效。

4.交份遗嘱内容冲突无效。、遗嘱处分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 ,该无权处分财产的部分 无效。而本案承力法官认可遗嘱的效力,但强调了 《民法典》在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的同时, 也肩负着传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使命,认为菜件市理结果不应是份冰冷的判决书,更应当在兼顾法理的同时弘扬社会道德、家庭美德。因此在经过了多达5次的调解后,才有了这份判决结果。既照顾了父母的心情,也平衡了女友的心理,所以我说这是—份有温度的判决。

所以问题就来了:法律怎么选择?

选择—:不给子儿子立遗嘱的全部自由。

这个选择也有深度不自由,和浅层次不自由的区别。深度不目由叫 “特留份〞制原:简单地说就是有安公份额的遗产,你是不能写遗嘱的。三分之一或二分之取决于你的亲尾人数,人数越多,你能按自己的意愿来的份额就越少,浅层次不自由叫 “必留份〞制度:叫做“双无人员,既没有劳动能力 ,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你必须给他留遇产目前咱们国家选择的是必留份制度。

选择二:给予儿子立遗嘱的全部白由。

有恒产着有恒心。给予全部白由,就是为了释放你的创造力。如果你的财产你都不能做主了,甚至你的财产还要强制留给你不喜欢的人(比如不李子、还没来及离婿的出轨的配偶、被前妻培养非常恨你的子女等等,免家很多),那你创造财富的冲动就小了很多。其实,无论法律怎么选,都有人不同意。这也是为什么当初《民法典°》 征求意见的时候,很多法芋家都赞成出合特留份制度,但最终没有通过的原因这么大一个国家,不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而且还有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法律角度分析案件,既然是继承,那就心须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办理。不难看出最终的结果是什么?在法律和社会公德面前,每个的人的认知,决定他的最终的行为选择。

第一,如果没有遗嘱,高某的女朋友啥都没有《民法典》 规定的继承就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普遍的现家是法定继承,这是继承的基本规则,他以列举式方式规定出继承人以及继承的顺序。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果没有遗嘱还有死吉女朋友什么事吗?很显然,本案中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就是父母。

第二,既然是严格执法,那遗嘱是给谁的 ,遗产也就是谁的!

本案种,死者有遗嘱,而且是法应继承意外的人,那接照遗嘱办还有死者父母什么事吗?遗嘱继承体现出死者生前对自己财产处置的意愿,这是法律尊重人类意志自由的昊体表现。恰好本案是有遗嘱的。而且遗嘱决定把所有财产给了自己认识一年的女朋友。如果依法按照遗嘱办,那法官也就必须把财产判女方方所有。父母和遗产还有机缘吗?还有他们什么事吗?答案我不说大家也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