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挺好》中苏明玉从未从家庭中得到过温暖,却仍要独自给父亲养老,这样公平吗?
?这当然不公平,而且从法律规定、从传统道德、从客观现实等各方面来看,都是相当不公平的。
从法律规定上看: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儿女都同样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义务。把苏大强的养老一股脑全部丢给苏明玉无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虽然两个儿子都不在当地生活,但都有正当的职业和收入,并不属于可以免除赡养的义务的范围。
从传统道德上来看:我国传统的主流观念是,女子出嫁后不参与原生家庭的财产分配,也不承担亲生父母的养老送终义务。而在剧中,苏大强将所有财产都留给了儿子苏明成。按照传统观念,苏明成就应该承担苏大强养老的主要责任,而不是根本没有分到财产的苏明玉。
从客观现实上来看:苏明玉固然具有赡养父亲的能力和经济条件,作为社会精英人士她也会顾忌名誉,她可以不计较过去的苦难,而给父亲优越的养老条件。但剧里让苏明玉放弃事业,回家全职照顾父亲,简直是为了煽情而完全不顾客观现实。苏明玉从小被重男轻女的父母的偏见和不公所裹挟,她甚至想过以死来摆脱这样的家庭和环境。她深知金钱和权力才能给她带来尊严和自信,她在职场上勇敢地与整个世界争斗,历经无数苦难,好不容易才功成名就。而这个时候她凭什么要放弃锦绣前程?
难道她就不能用钱给父亲买到最好的养老条件?现代科技已经相当发达。如果担心保姆照顾不到位,可以给别墅里外安上监控,苏明玉完全可以随时在网上抽查。老人患上阿尔茨海默症会迷路,而市面上早有各种人体定位装置。如果担心老人会把定位装置弄丢,甚至可以将定位装置植入人体。如果苏明玉想多和父亲***享天伦,她也大可在兼顾事业的同时,多抽时间陪陪父亲。明明这些都是可以用钱解决的问题,而剧情却让苏明玉直接就放弃了挣钱的事业,简直令人费解。
那么为什么《都挺好》一定要安排这样苏明玉放弃事业,专职给爹养老的情节呢?这就令人玩味了。
从电视剧的名字来看,这剧注定是大团圆结局。虽然前期“作爹”苏大强开拓了一个新的角色类型,让观众感觉到了一个存在已久,影视作品却少有触及的社会现象:父母皆祸害。这在一个推崇孝道的国家长期是个讳莫如深的话题。也正因为触及到原生家庭的种种极端现象,《都挺好》在社会上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引发了无数的激烈讨论,也让这剧成了近期最红、最具话题性的一部电视剧。但到了大结局,《都挺好》还是要回归社会主流价值观,将苏大强夫妻洗白,回到父慈子孝,其乐融融的快乐结局上去。
最后,苏大强养老问题的解决方案,却是以牺牲苏明玉为之奋斗半生的事业和前途为代价的。未免让人感到编剧对女性浓浓的恶意和不公平。当家庭需要时,儿子们都可以置身事外,最先牺牲的还是女儿。这样的家庭内核岂不还是一个重男轻女封建家庭?又如何谈得上都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