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师法律专业专升本的学生,想考研现在开始怎么准备?

(一)英语不是很好的话,建议你考虑B区或者C区的学校,比如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云南大学等。

(二)法学专业课整体复习规划

1、基础阶段(3—6月)

该阶段是考研的基础,尤其是对于跨专业的考生来说更为重要。这个阶段除了要先了解往年各院校的指定参考书目或推荐参考书外,还要对院校专业有个整体的认识和掌握。如研究方向、培养目标、专业背景、院校分析、招生情况、就业方向等,对整体有个总体的掌握后,再开始着手第一轮的复习。基础阶段的复习可将精力放在往年定院校指定的专业教材上,确定书目后就要开始按主次顺序逐本逐章的进行系统全面的复习。

此阶段可以辅助听讲座、听一些导学班、基础班等课程,特别是跨专业的考生,报个班更能对欲报专业的有更深的认识和了解,跟着授课老师的思路对教材的知识框架和脉络有个整体的把握,然后开始规划自己的复习时间和进度,当然浏览一下历年真题,了解往年的出题规律及题型,这样在看书时更能目标明确,把握住重点。

复习建议:

1、熟悉教材。对各门课程有个系统性的了解,弄清每本书的章节分布情况,内在逻辑结构,重点章节所在等,但不要求记住,做到心中有数大致要考的是什么内容就好;

2、了解教材之后,就开始逐本的把教材详细的看一遍,建议自己边看边整理书面笔记,整理出知识脉络;

许多同学在这一阶段不重视专业课的复习,认为到10月份在复习也来的及,其实那样就错了。这一阶段是打基础的阶段,应加以重视。要记着你是跨学校考,跟人家本校的学生比,专业课是一个很大的差距。

3、每天花在专业课上的时间应不少于4个小时。如果是跨专业考生,或者自己的专业基础并不扎实,你可以选择去拟报院校听听课,

或者通过辅导班补习一下。

注:①看书之前也可以要先浏览真题,弄清考试形式、题型设置和难易程度等内容。这样才可以有针对性地看书。

②看书过程中在每一章看完后应该有个总结,一定要亲手去做,对知识的系统化很有帮助。然后再做些习题,加深理解。

③看书不是说随便翻翻不去理解的看,要仔细看书,同时应结合常考的知识点有重点的看。

4、这一阶段一定要静下心来,深入课本

2、巩固阶段(7-10月)

这一阶段由于各院校的考试大纲已经开始陆续公布,所以考生可结合新大纲调整复习的重心,巩固知识,特别是重点章节。此阶段的复习任务是细化知识,提高复习强度和效率,把所考的内容和知识重点提炼出来,归纳总结加以记忆,例如名词解释、选择、简答或论述等。这样做的目的绝对不是投机取巧,而是使知识的掌握更加具有条例,是系统记忆专业知识的一种捷径。这个阶段还有一个更为重要工作,就是把历年真题的答案整理出来,准备后阶段背记。此时可以报个强化班,根据老师的讲授对教材的重难点进行知识梳理,配合历年真题里的出题点和题型做个解析。

复习建议:

1、此阶段的复习,可以结合历年真题把知识点深入到章节中加以掌握,通过做题,把知识的理解和题型的把握提高一个档次;

2、同时应该注意的一点是在做题的过程中要做好笔记,而且针对考试中经常考到的题型,像是经常考的题型。应多总结各种题型,做题方法,技巧等。

3、7、8、9月份,建议每天至少拿出2个小时的时间来重点看书好做题,10月份可以报个强化班来辅助复习,效果更佳。

3、强化阶段 (10-11月中)

这一阶段要重点看老师的文章,并去尝试了解本学科最新的研究成果,最新的理念,因为这些也经常拿来考。此外,也需要阅读相关书籍来补充,把课外书上有的东西而指定书上没有的重点看看,并整理在笔记本上;除了以上的复习内容外,还需要认真研究真题。这个时候,曾经下功夫整理的真题答案就有了价值,需要你下工夫背记,知识之间融会贯通,理解也会更加深刻,同时也别忽视辅导班的作用。

复习建议:

1、多总结,你做再多的题不去总结也是没用的,建议大家准备两个本,一个记题,你认为特有代表性的题或你经常出错的题,分析出错原因,应注意的地方等。还有一个是每章的知识结构图,需加强的知识点或自己每天的总结等。这两个笔记一定要做,会对下一阶段的复习非常有帮助。因为到了考试复习的最后一个阶段就应该主要依靠笔记来复习了。还有一点,一定要自己亲手去做,别人做的你看多少遍也变不成自己的。

2、这段时间的心态也特别重要,因为身边有很多的考研的同学,可能大家的进度不一样,有的快有的慢,不要被别人搅乱了自己的心态,自己按自己的复习计划做就好。

3、10月份到11月中旬,每天最少拿出3小时时间进行强化复习和记忆,因为考试是3个小时。

4、此阶段还要是做真题,通过做题会发现自己的薄弱环节,然后再针对性的看书。对于考研真题,应花时间去分析,把每年的试题放在一起比较,找出区别。

4、冲刺阶段(11月下-考前)

这个阶段的复习属于最后冲刺及查漏补缺阶段,看看哪些章节还没掌握好,然后自己在针对薄弱的环节加以巩固和强化。若时间允许,可以开始做题,考前练兵,至少要做上1-2套模拟题。

复习建议:

1、把前三个阶段整理的笔记重新过一遍,并着重易混淆的知识点或做错的题;

2、考前的一个星期就不要再做新题了,重要的是调整好心态,复习巩固就可以了;

3、模拟题不用做太多,1-2套就行,关键是熟练掌握历年试题。

4、这个阶段心态非常重要,大家注意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放松心情迎接考试

(三)法学专业课单科复习规划

1、法律史

中国法制史课程所涉及的是中国历史上的法律制度。与法学领域中的其他课程,特别是与现代部门法课程相比,其难度不是制度本身的思辩性、技术性,而是对历史环境的认识、对历史上法律制度及其社会土壤的理解。可以说,如果考生不能进入到历史的环境之中,在对历史上法制发展有一个基本的、整体的把握的基础上去学习,理解,而是仅仅就局部问题去死记硬背,就会感到处处是难点、处处有障碍,其效果肯定是事倍功半。所以,如果考生能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把握好各项制度的历史渊源与发展演变的线索,清楚地了解该项制度或问题在历史源流中的位置,一定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从历年考试的情况看,试题大多集中在各个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主要法典、主要罪名、法律适用原则、刑罚制度、司法机关、诉讼制度等具体而明确的问题上。而民事、经济及行政法律规范等内容则较少涉及。所以,考生在复习时,应该在全面掌握各个时期法制基本情况的前提下,有重点地把握立法、法律思想、刑事法律及司法诉讼制度等问题。

2、法学理论

法理学,许多人有相同的感觉:法理学抽象、枯燥、难以记忆,并由此产生厌烦情绪。确实,这门课教材中没有举出较多的事例来说明相关内容,与刑法、民法等课程相比理论性较强,缺少具体、实务性的知识。因此,在复习过程中,复习方法是很重要的。

1.切忌死记硬背,尽量多思考,用书上所举例子、其他课程中相应的知识或已掌握的现有知识来理解法理学,使抽象的内容变成具体问题,不要单纯地把法理学看成是独立的部分,而应该将法理学与其他部门法有机地结合起来。法理学可分成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抽象的法理,也就是一般考试教材中放在最前面的那些内容;另一部分是具体的法理,即是教材中的宪法、刑法、民法等内容。了解了法理学,便于学习其他的法律知识,而学习了其他法律知识再反过来可以验证一下法理部分讲的对不对、有没有用。如果能做到这样学习和思考,就会在法理学复习中产生兴趣,使整本教材所列的内容前后呼应、融会贯通。

2.对选择、判断这类题型,一定要明白为什么选择这个或这几个答案,而选其他的就错。判断题要知道错在哪里、怎么改是对的,千万不要背辅导书上的答案。出题主要考察是否掌握了一般与特殊、绝对与相对的关系,分类标准与结果之间的一致性。因此,遇到一个问题有不同划分标准(如法律规范的分类、法的分类),一种行为大多数情况下是怎么样、特殊条件下是怎么样的(如违法的构成一般要求行为人有过错,但特殊侵权行为则不要求;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一般适用中国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类知识时,需格外注意,要弄清搞懂,不能存在“差不多时”、“好像是这样”的模糊认识。

3.对论述题,复习时重点在于知道有几个要点,尽量用书上的语言表达,回答的顺序要准确,同时要对要点进行简单说明。答题时做到要点明确、解释清楚。

4.对分析题,注意将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和基本原理与现实问题结合起来,复习时自己可以设计若干具体说法,然后从法理学角度进行分析;答题时冷静考虑出题者的用意和角度,把与之有关的原理一一对照,从中找出合理的根据。

在掌握了较好的复习方法的基础上,再针对法理学的重点进行学习,对难点进行理解,对易错点加以注意、避免,这样,就会取得较好的成绩。

3、经济法学

在学习的时候,尽量不要一口气读下去,而是以一个知识点为一个单位学习,因为考试也基本上是以知识点为单位命题的。例如,在消费者法一章里,“产品责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知识点,包括归责原则、求偿对象、赔偿范围、诉讼时效四个方面的内容,你把这四个方面内容作为一个整体来掌握,那么,凡是遇到考查产品责任的试题,就能迎刃而解。如果只掌握了其中三个方面的内容,这道题就有可能答错,那么,你掌握这三个方面内容就是白费了,考试的实际效果和完全不知道这个知识点是一样的。

(一)理解

对于每一个知识点一定要理解。不理解的可以参考其他书。要在冗长的论述中,划出重点或者用自己的话概括。

(二)历年真题(本校、外校)分析

历年真题相当重要,通过对真题分析,我们可以从中了解到书本上的什么知识点是可考的,那些内容的重点。在脑子里形成这种感觉后,再去看书,就有的放矢了。我到后来一看就知道这个内容是否具有可考性,考的话该考什么题型。这个感觉离不开反复地看书,也理不开分析真题。

考过的内容仍然要当作重点,除了换个面目来考,直接重考的,也出现过。

我曾收集过其他学校的经济法试题,因为各个学校试题也会有重合之处,读者可以在经济法学网上找。

(三)期刊、论文、学术热点、经济背景

因为经济法因为学说流派众多,所以看期刊论文的意义不大。大家只要关注一下所要报考专业的老师论文就可以了。半年之前的知网可以搜到,近期在《人大复印资料》、《法学》、《学报》。即便是没有考到,但是,在答题中,适当引用老师论文上的观点也可以锦上添花。复试的时候用了老师论文的观点。但这效率不大,如果时间紧的话,可以不看。

当然,学术热点一定要关注。怎么了解学术热点呢?我的方法是多看看网上经济法学的网站,看看那些专家教授最近在研究什么。当然,中国法学会也会纠集各分舵舵主写学术综述,发表在《中国法学》上。

另外,既然是经济学,当然要了解一下经济背景。尤其是:1、宏观的经济背景,这可能直接在论述题中考。2、看看股市最近有发生什么事了,有什么新的金融工具。至于这些内容如何准备,我当时是看《南方周末》、《环球时报》经济版,不需要花太多的时间。

4、民商法学

首先根据招生简章,或者不指定的根据以往考上师兄师姐的推荐确定了参考书目;其次就是关于复习的一些具体方法了。其实所谓方法,最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方法,然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参考下别人的方法或多或少有些收获。1首先,把民法先分成 总论,物权,合同 商法(商法主要是公司法)四大块,因为民商考的书目极多,所以 我把侵权,继承,人格,知识产权(虽然指定书目里有亲属法但是从未出过题,暂且不看) 归为“单独一块”, 前四大块和 最后一块的复习方法是不一样的。复习时基本是按顺序依次看五大块,从总则开始到“单独一块” 2如果本科是非法律专业的,建议最好第一遍粗看,先看书前的目录了解大致民法体系,然后一章章的了解基本内容。第二遍时才细看。而法律本科的朋友看第一遍时就可以稍微细致的看了。从总则一直看到最后的商法。3如果看完第一遍对前四大块的体系和基本知识没有大概的了解,需要看第二遍。4看完第二遍时大部分人应该对民法有个综括且清晰的了解和记忆了。这时可以开始可那第三遍并开始做笔记。以总则为例包括:民法基本原则理论、民事法律关系、自然人、合伙法人、民事法律行为、物、代理、诉讼时效。因为第一遍和第二遍都是看的指定教材,所以可能比较浅显和片面,看第三遍时做笔记就要对具体的章节参考其他书目看了。比如在做法人的笔记时,除了看21世纪那本民法外还要参考了北大版的95规划那版的,还有江平先生的法人制度论,还有其他一些论文。等等,这样做出来的笔记就比较齐全,细致且深刻些。而且因为是自己做的笔记,所以论述问题时的思路,观点自己都很清楚。这样考试答题时 只要一回想下自己做笔记时的体系 就可以快速的从大脑里提出信息了(因为考试时没有太多的时间让你临时 组织答题框架和语言,所以平时就要对各个知识点都比较熟悉)。然后以同样的方法做好合同法,物权法,和公司法笔记(商法除公司法外的其他单性法 不用这种方法做笔记)。 5等做完了上述工作已经10月底了。11月开始 做“单独一块(侵,继,人格,知识) ”的笔记,这有四科,但是基本都是不深的理论,不需要参考其他教材,所以先迅速粗略的看完第一遍,第二遍就可以做笔记了,这样在做这些科目的笔记时,可以按照目录,或每章的知识点直接抄录(我说抄录而不说做笔记,是因为基本上这些笔记都是剪辑式的抄录原文),看起来好象很多,事实上等你具体实行时发现非常轻松,我记得我做侵权法的笔记,三天就做完了。这四科加起来不会超过16天。而后等你最后30天复习专业课时完全可以仍下书直接看笔记(前提是做笔记要全。),既精简又快速。 6至于保险、票据、证券、海商、破产 简单看下,然后结合历年考题看看重点出题部分,一般是名词解释,当然偶尔会简答题。所以熟悉些重要且常见的概念就可以了。而且分数占的少,书却较多,花太多时间,不值!7等做完上述工作,大概12月中旬了。离考试也就一个月的时间左右,因为之前都有在做笔记或看书,所以之后的一个月的复习就完全可以抛开书,只看笔记,所有的笔记十天可以 看完一次,所以在最后的一个月你可以把专业课看上三遍,对付民商法也就不成大问题了。

5、诉讼法学

首先,将书由薄读到厚,再由厚读到薄。首先对书中的内容加以理解,补充,提出疑问加以解决。然后将书中的知识点按章节整理出框架结构,对要点进行记忆。在答题时,针对题目,将要点一一列出,并用自己的语言补充,解释或发挥。这样不仅条理清楚,而且抓住了采分点。

其次,热点问题,譬如证据,沉默权等,可以有目的的听些讲座或查阅一下论文,总结一些观点,为考试积累材料,增加得分点。对这些问题论述时可依据“这个问题是什麽样的问题或者概念,流行观点有那些,分歧是什麽,为什麽,怎样改革”这样的思路回答。对于有争议的问题,一般不会考,但是如果考的话,则需要以指定教材为准,考试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补充一些别的观点,最好是发表一下自己的意见,但一定要言之有理,论述不自相矛盾。

最后,研究历年考题,总结命题规律十分重要。如,(1)刑事诉讼名词解释中必有一道涉及古代及外国刑诉的概念。论述一般会有证据方面的问题,且论述题比较灵活,书中无现成答案,但是根据书中的精神及知识要点,自己组织语言是足够应付的;(2)民事诉讼一般没有名词解释这种题型,即使有也是以简答形式出现的。执行部分和涉外部分常被同学们忽略,其实每年常常会有一道执行和涉外民诉的题目。管辖,当事人等具体制度一般不用在理论上深究,而是需要会处理事务问题,它往往以案例形式出现。(3)行事侦查和司法鉴定只有名词解释和简答两种题型,并且重复率极高(而民诉和刑诉基本不重复出题),考点都是显而易见的重点知识,内容相对较少,比较容易拿分,建议大家多投入点时间在这两科上,见效比较明显(4)针对刑事侦查中关于各种案件的特点,侦查途径,取证措施不易记忆的问题,建议可以先总结各类案件的***同规律,即都用到的侦查途径有那些,取证措施有那些(询问,讯问,搜查,鉴定),然后根据各类案件特点,记忆特殊的侦查途径,取证措施。这样,***有的和特殊的相加,即形成一个案件类型完整的侦查途径,记忆量既少又能保证准确。

6、宪法与行政法学

宪法与行政法学的复习应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全面复习,理解并熟悉指定参考书及法条,争取对这两门学科有宏观的把握,形成知识框架。很多考生在准备之前对宪法与行政法学的内容一知半解,答题时就常常感到力不从心。因此,在复习的初期花相当的时间熟悉这两门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相关法律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第二阶段,结合配套练习,巩固记忆。在这个阶段考生不要求快,要做到扎实、全面、牢固。通过做适当的练习来加深记忆是一种卓有成效的学习方法。宪法部分的复习应当注意仔细、准确地记忆各种法律主体、程序以及数字。例如,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案的主体,《立法法》中法律法规的效力等级,法律法规的批准、撤销以及备案的主体,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选举、任命以及罢免的主体;法律案、罢免案的审议程序等。在记忆的时候,可以将要点归纳整理成图表,便于理解记忆。

第三个阶段,就是查缺补漏,强化复习。通过前两个阶段的复习,对于整个学科应当有了较深入的理解。在第三阶段就应当以巩固前两个阶段的学习成果为目标。考生可以系统地做一些综合测试题和历年的真题,了解命题特点和规律,找到差距,进一步充实提高。

7、刑法学

在刑法试题中,刑法总论尤其是犯罪论、罪刑各论仍然占有绝对比重,某些特殊个罪(例如绑架罪,非法拘禁罪,侵占罪,盗窃罪,抢劫罪,信用卡诈骗罪)仍然是常考的内容。纯粹犯罪构成理论的试题(犯罪故意、因果关系等)较往年有所增加,但仍然重视对考生处理案件的实际能力的考查,要求考生在记忆的基础上理解、灵活运用刑法知识。所以,那种认为只需大概熟悉刑法条文就可以通过刑法单科考试的观点是错误的。有时考生即使非常熟悉刑法条文也还不够,只有真正理解法条背后的精神,熟悉刑法学理论才能顺利通过考试。通读刑法学教科书可以培养考生的整体意识,以使自己的刑法知识体系更为完整,对刑法问题有一个深层次的把握,从而做到心中有数。例如***同犯罪中承继的***犯如何处理?部分实行时,其他***犯如何处理?等等问题,在刑法条文中无法看出,必须结合理论进行分析。因此,如果考生没有掌握***同犯罪的本质、***同犯罪和单独犯罪在理论上的区别,就无法作出正确的选择。

就具体的罪名而言,危害公***安全的犯罪、危害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侵犯财产的犯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是传统的考查内容,每年考题均有涉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般也会有选择题会涉及,考生应予以重视。危害国家安全罪、军人违反职责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考试的可能性小,考生原则上可以忽略此部分内容,将刑法典的相关法条简单地熟悉一下即可,例如危害国家安全罪一章中,除了叛逃罪、间谍罪等有限的几个罪名外,其他罪名在考试中基本不涉及。具体而言,在刑法分则部分比较重要的罪名大致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行贿罪、重婚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挪用公款罪、伪造货币罪、使用假币罪、出售、购买假币罪、走私假币罪、运输假币罪、受贿罪、盗窃罪、抢劫罪、侵占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诈骗罪、奸淫幼女罪、骗取出口退税罪、合同诈骗罪、票据诈骗罪、拐卖儿童罪、拐卖妇女罪、遗弃罪、贪污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间谍罪、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使用假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抢夺罪、盗伐、滥伐林木罪、贩卖毒品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对刑法分则的复习,需要注意:(1)将分则理论与刑法总论结合起来思考问题,切忌分割刑法总论与刑法分论;(2)注意准确界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3)培养解决案例的实际能力,因为现在司法考试中的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实际上都是一个简短的案例题,而并不是只在案例分析部分才出现案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