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打学生,学生还手属于正当防卫吗?

老师打学生,学生不可以当作正当防卫还手。老师打学生属于管理方法不当,不是不法侵害,学生不能还手。这个要看时间性决定,

1、如果是在老师殴打过程中进行反击,且是为了保证本人不受到伤害,属于正当防卫;

2、如果是在老师殴打过程中进行反击,但反击程度明显超出老师殴打的严重,并对老师造成伤害的,属于防卫过当。

3、如果老师的殴打行为已经结束,属于故意伤害。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