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法律怎么规定的?

首先,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就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才由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是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父方直接抚养: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生活的;2、母亲有抚养能力但不尽抚养义务的;3、其他使子女无法与其***同生活的原因。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考虑夫妻双方的意愿进行判决,若夫妻双方均想争取抚养权的,优先考虑跟子女感情较好的、经济和身体状况好的、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另外,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愿意跟随一方生活的,法院应当听取其意见。特殊情况下,夫妻双方也可以轮流直接抚养子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