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律就是唐律疏议吗,为什么贞观律是500条而唐律疏仪是502条
为什么贞观律是500条而唐律疏仪是502条
查了以下资料薛允升唐明律合编中序中提到的是 500 条 其他元代唐律疏议中改为 502 条
再查钱大群《唐律译注》中开篇就提到 502条原因:唐时500条,宋之后进行整理,将其中两条一分为二(具体哪条记不太清了)成了502条。 所以就很明白了,没有什么错误的问题,不同学者不同观点,如果真出了这种题,那我觉得出题人脑子一定不正常,到底选哪个我觉得还是500条为准好(因为分析我觉得编写认真程度实在不咋地,错误频出,都很低等的错误)。 试述《唐律疏议》的篇目和主要内容,并说明唐律的主要特点及其历史地位主要内容
第一篇《名例律》,相当于现代刑法总则,主要规定了刑罚制度和基本原则; 第二篇《卫禁律》,主要是关于保护皇帝人身安全、国家 *** 《唐律疏议》 与边境安全; 第三篇《职制律》,主要是关于国家机关官员的设置、选任、职守以及惩治贪官枉法等; 第四篇《户婚律》,主要是关于户 籍、土地、赋役、婚姻、家庭等,以保证国家赋役来源和维护封建婚姻家庭关系; 第五篇《厩库律》,主要是关于饲养牲畜、库藏管理,保护官有资财不受侵犯; 第六篇《擅兴律》,主要是关于兵士征集、军队调动、将帅职守、军需供应、擅自兴建和征发徭役等,以确保军权掌握在皇帝手中,并控制劳役征发,缓和社会矛盾; 第七篇《贼盗律》,主要是关于严刑镇压蓄意推翻封建政权,打击其他严重犯罪,保护公私财产不受侵犯; 第八篇《斗讼律》,主要是关于惩治斗殴和维护封建的诉讼制度; 第九篇《诈伪律》,主要是关于打击欺诈、骗人的犯罪行为,维护封建社会秩序; 第十篇《杂 律》,反不属于其他“分则”篇的都在此规定; 第十一篇《捕亡律》,主要是关于追捕逃犯和兵士、丁役、官奴婢逃亡,以保证封越国家兵役和徭役征发和社会安全; 第十二篇《断狱律》,主要是关于审讯、判决、执行和监狱管理。 《唐律疏议》总结以往各王朝的立法经验及其司法实践,折中损益,使之系统化和周密化,故其立法比较审慎,内容比较周详,条目比较简明,解释比较确当。其立法理论依据儒家学说,并以封建伦理道德为其法律思想基础,因此是维护封建经济基础及其上层建筑、调整各方面社会关系的主要工具。 《唐律疏议》总结了汉魏晋以来立法和注律的经验,不仅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作了精确的解释与说明,而且尽可能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根据。《唐律疏议》的完成,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最高水平。 作为中国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唐律疏议》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风格和基本特征,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对后世及周边国家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同时,因此前的《贞观律》等至今都已轶失,所以,《唐律疏议》成为中国历史上迄今保存下来的最完整、最早、最具有社会影响的古代成文法典。在中国古代立法史上占有最为重要的地位 《唐律疏议》是什么人制定的?《唐律疏议》 原名律疏;又名唐律、唐律疏义、故唐律疏义,是东亚最早的成文法之一.
唐朝刑律及其疏注的合编,亦为中国现存最古、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三十卷。 唐朝法律制度基本上沿袭隋朝。唐初以隋《开皇律》为蓝本制定《武德律》,于武德七年(624)颁行,是为唐律草创时期。贞观元年(627),唐太宗李世民令长孙无忌、房玄龄等,参酌隋律,对《武德律》加以修订,于贞观十一年颁行,是为《贞观律》。《贞观律》的刑罚有所减轻,律条也比较完备,为《永徽律》所本,是《唐律》的奠基时期。 永徽元年(650)唐高宗李治命长孙无忌、李绩、于志宁等修《永徽律》,翌年颁行。《永徽律》凡十二篇五百条(一作五百零 唐律疏议是什么形式的法典?《唐律疏议》是中国历史上最为成熟、也最具代表性的一部封建成文法典,也是中国现今完整保存下来的一部最早的古代刑律。《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在修改唐初《武德德》、《贞观律》的基础上完成的,***12篇,502条,于永徽四年颁行,原称《永徽律疏》。《唐律疏议》在结构上采用律疏结合的形式,把法律条文与法律解释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集中体现了中国古代高度发达的立法水平。在内容上,《唐律疏议》“礼法结合”,进一步把儒家的伦理教条与法律规范融合起来,全面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各种特征。同时,它科条简要,刑罚适中,其基本精神和主要制度也为后世各封建王朝所承袭,并对东南亚各封建国家的法律制度产生过重要影响,被认为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
唐律疏议是研究哪个朝代的法律唐律疏议》又称《永徽律疏》,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一部极为重要的法典。高宗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长孙无忌、李绩等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鉴于当时中央、地方在审判中对法律条文理解不一,每年科举考试中明法科考试也无统一的权威标准的情况,唐高宗在永徽三年下令召集律学通才和一些重要臣僚对《永徽律》进行逐条逐句的解释,“条义疏奏以闻”,继承汉晋以来,特别是晋代张斐、杜预注释律文的已有成果,至元代后,人们以疏文皆以“议律”字始,故又称为《唐律疏议》。由于疏议对全篇律文所作权威性的统一法律解释,
唐律疏议 卫禁一十八条求翻译
永徽律疏》是中国古代法律的典型代表,一般所说的唐律就是指《永徽律疏》。在唐高宗在位的永徽年间,高宗让长孙无忌等人修订完成了《永徽律》十二篇,基本上是唐太宗时期《贞观律》的翻版,长孙无忌等人又对《永徽律》做了细致的注释,律的每一条都有详细的解说,还自设问题来解答。《永徽律疏》将汉朝以来的立法经验进行了总结,应用到了该律的编纂中,所以成效很高。在律疏中大量引用了儒家的经典理论,是儒家化的法典,是研究唐朝法律以及古代法律的重要文献。
只找到这个,不好意思 贞观(16)唐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