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产权证的房子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
没有产权证的房子买卖不受法律保护。具体原因如下: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是不能交易的,所以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时,不受法律的保护;
2、产权证是开发商应当出具出具的证书,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如果没有产权证,那就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无权进行买卖。
获得产权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五证是否完备;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三十三条
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