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制是哪一年

土地承包制开始时间为:

1、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第一轮土地承包从1983年前后开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为15年;

2、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7年开始,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

3、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4、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土地承包法实施时间为:

(1)2003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2)由中华人民***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8月29日通过,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