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争家产法律程序

法律分析: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发现一般动产不在一地法院管辖的,则可以选择价值大的动产地法院管辖。既有动产又有不动产,可向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