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禁止拍照有法律依据吗
超市里禁止拍照没有法律依据。
商场或超市属于公***场所,商家出售的商品并不涉及商业机密。消费者对商品进行拍摄并不存在泄漏商业机密或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商家对消费者“禁止拍照”的要求并无法律依据。但是,假如以盈利目的或是拍照后实施损害商家利益的行为,就涉嫌违法了。
拍摄者中如有对商家的店铺摆设、布局、设计理念等知识产权做拍摄记录的,可能存在侵犯被拍商家知识产权之嫌,但没有法律规定商家有权力去限制或剥夺他人拍摄公开摆设商品的行为。
不过,商场或超市内明示的“本商场禁止拍照”条款,如附加“为保护商场的装潢设计等著作权”就没有问题,但没有附加任何条件却禁止消费者拍照的,则属于“霸王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